代議制和議會制區別
兩種制度在定義、性質、地位、組成、職權和與政黨關系等方面都存在明顯的區別。
1、定義不同:代議制是指公民通過選舉代表,組成代表機關,間接參政議政,討論決定國家大事,行使國家權力的壹種民主制度和組織形式。而議會制則是以議會為國家政治活動中心,由少數代表通過討論或辯論進行主要立法和行政決策的政治制度和政權組織形式。
2、性質不同:代議制是壹種民主制度,而議會制則是政治制度的壹種。代議制民主制度的基礎是選舉制和代表制,而議會制則是基於代表制的壹種政治制度。
3、地位不同:在代議制中,代表機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具有立法、行政、司法等職能。而在議會制中,議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具有立法權和監督政府的權力。政府(內閣)掌握行政權力,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對議會負責。
4、組成不同:在代議制中,代表機關的組成通常采取兩院制,即由上議院(參議院)和下議院(眾議院)組成。而在議會制中,議會通常由選舉產生的議員組成,議員具有代表資格,享有表決權。
5、職權不同:在代議制中,代表機關具有廣泛的職權,包括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等。而在議會制中,議會的職權主要局限於立法和監督政府,沒有直接的行政權力。政府(內閣)則掌握行政權力,對議會負責。
6、與政黨的關系不同:在代議制中,政黨通過競選爭奪代表機關的席位,從而掌握國家權力。而在議會制中,政黨通常通過競選爭奪議會的席位,從而獲得組閣權。在代議制中,政黨制度較為成熟和完善,而在議會制中,政黨制度相對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