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取消居轉戶條件
1、持證滿7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繳納社保滿7年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繳納所得稅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4、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取消居轉戶的好處:
1、對“穩就業”有壹定的積極作用。 取消大城市落戶限制,有助於緩解摩擦性失業和結構性失業的問題。對就業形勢的總體穩定有壹定積極作用。很簡單,落戶簡單了,就有人更願意為了新工作而遷徙了。
2、對經濟邊際影響雖然利好,但整體影響有限。 勞動力市場的流動性,實際上遠遠優於資本的流動性。
綜上所述,取消2024年上海居轉戶條件可能會對上海市的人口流動、城市發展和社會管理產生深遠影響,需要政府和社會各界***同努力,以確保政策的順利實施和最大限度地減少負面影響。
法律依據:
《關於優化本市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政策的通知》
第二十三條
壹、聚焦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在現行居轉戶縮短年限政策的基礎上,試行更為寬松的居轉戶評價標準,在新片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各類人才,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二、對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於3年);張江科學城重點產業的骨幹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於2年)。符合縮短居轉戶年限要求的各類人才,應書面承諾落戶後繼續在張江科學城工作2年以上,並由用人單位向張江科學城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後(推薦表樣式見附件),按本市居轉戶規定進行申報。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的用人單位工作並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境內人員,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職稱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的人員申辦居轉戶的,應達到壹定的市場化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