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發布關於調整來昆明市發改委
昆明發布關於調整來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壹、所有來昆人員須提前通過“昆明健康寶”小程序或電話方式向目的地社區報備。
二、西雙版納州來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持有放行通知離開西雙版納州、目的地為昆明的來昆人員,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開展2次核酸檢測。
持有放行通知離開西雙版納州、目的地為雲南省外昆明市外、購買聯程車票的人員,中途應預留足夠的換乘時間且只能選擇同類交通工具中轉離昆。
對10月9日以來離開西雙版納州但未持有放行通知的來昆人員,繼續實行“3+4”健康管理措施。
三、近7天內有四川、貴州旅居史的來昆人員,請主動向目的地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配合落實好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四、自10月9日起,有四川、貴州旅居史的來昆人員,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開展2次核酸檢測。
五、近7天內有西藏、新疆、內蒙古旅居史的來昆人員,繼續實行7天集中隔離健康管理措施。
六、對來自全國高中風險地區、紅黃碼人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管控。
七、以上人員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相應天數的集中隔離健康管理措施。
八、除上述地區外,近7天內有省外旅居史的來昆人員,入昆後實行3天2檢,已做“落地檢”的來昆人員,間隔24小時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不主動報備、隱瞞行蹤、不配合相關健康管理措施的來昆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之前發布的來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與本通告不壹致的,按本通告執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發布時間: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