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彰武清朝末年蒙古王爺有幾個
清代的爵位有三個系統;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壹)宗室爵位***分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的子孫們,分別是
1和碩親王(年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以下爵位依次減半)Ho?o i Cin Wang
2多羅郡王Doro i Giyūn Wang
3多羅貝勒Doro i Beile
4固山貝子(以上四種為高級爵位,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親王郡王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四團龍,貝勒為前後兩團正蟒,貝子為兩團行蟒)Gūsa i Beise
5奉恩鎮國公Kesi be Tuwakiyara Gurun be Dalire Gung
6奉恩輔國公Kesi be Tuwakiyara Gurun de Aisilara Gung
7不入八分鎮國公Jakūn Ubu de Dosimbuhakū Gurun be Dalire Gung
8不入八分輔國公Jakūn Ubu de Dosimbuhakū Gurun de Aisilara Gung
(公爵以上為超品,補服均為正蟒方補。所謂“入八分”是八種標幟,表示其顯赫的身分。如朱輪、紫韁、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其中皮條是指車上有皮鞭可驅散擋路的人,背壺是指車上可帶暖壺,護眼指雙眼雉翎,不入八分不用在京當差,也不必在京裏住)
9鎮國將軍(相當於壹品武官,補服為麒麟)Gurun be Dalire Janggin
10輔國將軍(相當於二品武官,補服為獅子)Gurun de Aisilara Janggin
11奉國將軍(相當於三品武官,補服為豹子)Gurun be Tuwakiyara Janggin
12奉恩將軍(相當於四品武官,補服為老虎)Kesi be Tuwakiyara Janggin
(上面四等爵位每壹種又細分為三等,如壹等鎮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三等鎮國將軍,僅俸銀和祿米有差別)
固倫公主:居京師則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000兩,俸鍛30匹;Gurun i Gungju
和碩公主:居住京師則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400兩,俸鍛15匹;Ho?o i Gungju
郡主:居住京師則俸銀160兩,祿米16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60兩,俸鍛12匹;Ho?o i Gege
縣主:居住京師則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10兩,俸鍛10匹;Doro i Gege
郡君:居住京師則俸銀60兩,祿米6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60兩,俸鍛8匹;Beile i Jui Doro i Gege
縣君:居住京師則俸銀50兩,祿米5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50兩,俸鍛6匹;Gūsa i Gege
鄉君:居住京師則俸銀40兩,祿米4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40兩,俸鍛5匹;Gung ni Jui Gege
六品格格:居住京師則俸銀30兩,祿米3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30兩,俸鍛3匹。
固倫公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300兩,祿米300斛;外藩則俸銀300兩,俸鍛10匹;
和碩公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250兩,祿米250斛;外藩則俸銀255兩,俸鍛9匹;
郡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100兩,祿米100斛;外藩則俸銀100兩,俸鍛8匹;
縣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60兩,祿米60斛;外藩則俸銀60兩,俸鍛6匹;
郡君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50兩,祿米50斛;外藩則俸銀50兩,俸鍛5匹;
縣君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40兩,祿米40斛;外藩則俸銀40兩,俸鍛4匹。
宗室封爵壹般每傳壹代 就要自動降低壹級,如親王死了 其子降爵位為郡王 其孫降為貝勒等等 低於奉恩將軍的 稱作閑散宗室 視四品官待遇 但因開國軍功或特別受寵等原因授封的王爺們則可以世襲罔替,世代保有王爺的爵位 稱作鐵帽子王 有清壹代 ***有12家鐵帽子王 分別是禮、睿、豫、鄭、莊、肅、怡、恭、醇、慶10個親王和順承、克勤兩個郡王。
另外,福康安本非宗室卻授封貝子,死後追封郡王。 其子德麟,襲貝勒,遞降至未入八分公,世襲罔替,這是清朝歷史上唯壹的特例。
(二)異姓功臣9等爵位:
公爵
侯爵
伯爵(以上超品)
子爵(正壹品)
男爵(正二品)
輕車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俱分三等,如壹等公、二等公、三等公)
騎都尉(正四品)
雲騎尉(正五品)
恩騎尉(正七品)
世爵俸祿為:壹等公歲支俸銀700兩,二等公685兩,三等公660兩,壹等侯又壹雲騎尉635兩,壹等侯610兩,二等侯585兩,三等侯560兩,壹等伯又壹雲騎尉535兩,壹等伯510兩,二等伯485兩,三等伯460兩,壹等子又壹雲騎尉435兩,壹等子410兩,二等子385兩,三等子360兩,壹等男又壹雲騎尉335兩,壹等男310兩,二等男285兩,三等男260兩,壹等輕車都尉又壹雲騎尉235兩,壹等輕車都尉210兩,二等輕車都尉185兩,三等輕車都尉160兩,騎都尉又壹雲騎尉135兩,騎都尉110兩,雲騎尉85兩,恩騎尉45兩。還有不列等的閑散公255兩,閑散侯230兩,伯品級官205兩,子品級官180兩,男品級官155兩,輕車都尉品級官130兩,騎都尉品級官105兩,雲騎尉品級官80兩。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例如 和珅原襲三等輕車都尉,後晉爵至壹等忠襄公,曾國藩授封壹等毅勇侯,李鴻章授封壹等肅毅伯,左宗棠授封壹等恪靖伯,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賜號驃勇巴圖魯,授封壹等男爵。
清代的公爵、侯爵、伯爵均分三等,地位都是在壹品之上。雍正以前,爵位沒有名字,雍正之後 開始賜予封號 公爵封號最多四個字 整個清朝只有四人 且全都是在乾隆年間,分別是:
壹等誠嘉毅勇公 姓富察氏 名明瑞 字筠亭 滿洲鑲黃旗 屬乾隆皇後富察氏外戚集團
壹等誠謀英勇公 姓章佳氏 名阿桂 字廣庭 滿洲正藍旗人 後改隸正白旗 其父大學士阿克敦 阿桂是乾隆末年的領班軍機大臣 與和珅關系不睦 但都是乾隆寵幸之臣
壹等嘉勇忠銳公 姓富察氏 名福康安 字瑤林 滿洲鑲黃旗人,大學士傅恒的兒子 傅恒是乾隆帝皇後的弟弟 封壹等忠勇公 保和殿大學士(此為三殿三閣大學士最高等級 傅恒死後 無人再得此大學士級別 原為第二的文華殿大學士就相當於最高的大學士) 傅恒有四子:福靈安、福隆安、福康安、福長安。福靈安僅獲雲騎尉世職,當過總兵、副都統。福隆安是乾隆女兒和嘉公主的丈夫,傅恒死後,他承襲壹等忠勇公。福長安在乾隆死後,與和珅壹起獲罪,嘉慶帝讓他監督和珅自盡,但並未殺他,後來任正黃旗滿洲副都統。福康安最得乾隆帝寵幸,屢立戰功,金川平,論功,封福康安三等嘉勇男,後晉封嘉勇侯,臺灣林爽文為亂,命福康安為將軍平叛,進壹等嘉勇公 平廓爾喀,加賜福康安壹等輕車都尉,安南國內亂,命福康安去廣西,途中病,命禦醫往視,加封嘉勇忠銳公。平苗人起義,進封貝子。後病死軍中,追封郡王,其子德麟,襲貝勒,遞降至未入八分公,世襲罔替。
壹等武毅謀勇公 姓吳雅氏 名兆惠 字和甫 滿洲正黃旗人,孝恭仁皇後族孫。
(三)蒙古爵位:
清廷授予蒙古封建主王公爵位,任命為劄薩克(旗長)。劄薩克世襲,根據清廷的規定和法令處理旗務,並接受清廷的監督。劄薩克之下設協理臺吉、管旗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劄薩克支配,旗下設佐,為基本軍事單位,每佐設佐領壹人,轄旗丁壹百五十人,在旗劄薩克領導下,審理丁冊,征收稅課,排解糾紛,傳遞信件及征發人丁。佐領之下設驍騎校、領催,協助位領辦理軍政事務。每六佐復設壹參領統轄。在佐之下,每十戶設壹什長,為最低壹級行政單位的管理人。清統治者為了不使旗劄薩克享有獨立權力,訂出會盟制度,在旗之上設盟,合數旗而成。盟不是實質性的管理單位,只是壹種實行監督的組織,壹般不設辦理盟務的衙門。只是在盟內各旗會盟時“簡軍實、閱邊防、理訟獄、審丁冊”。盟設正副盟長各壹。每3年會盟壹次,各盟均有固定的會盟地。盟長由理藩院於盟內各旗劄薩克中選人賽清帝任命兼攝。盟長的主要任務是充當會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幹預各旗內部事務,也無權擅自發布政令,只是對各旗劄薩克起監督作用,並充當旗劄薩克與清政府的中間人。蒙古舊有的部,只在名義上保存下來,不具有任何行政職能。封爵為:
1親王
2郡王
3貝勒
4貝子
5鎮國公
6輔國公
7劄薩克臺吉
8壹等臺吉(塔布囊)
9二等臺吉(塔布囊)
10三等臺吉(塔布囊)
11四等臺吉(塔布囊)
12固倫額駙
13和碩額駙
14郡主額駙
15縣主額駙
16郡君額駙
17縣君額駙
外蒙古四部:土謝圖汗,賽音諾顏,車臣汗,紮薩克圖汗,下轄旗八十六個,計:土謝圖汗部20旗,屬汗阿林盟;三音諾顏部22旗,厄魯特2旗,屬齊齊爾巴克盟;車臣汗部23旗,屬克魯倫巴爾和屯盟;劄薩克圖汗部18旗及輝特部1旗,屬劄克必拉色欽比都哩雅諾爾盟。
青海蒙古***置西蒙古和碩特、綽羅斯、輝特、土爾扈特等部28旗、喀爾喀部及諾門罕1旗,為1盟,由西寧辦事大臣兼任盟長。
土爾扈特部編旗設盟:在今新疆巴音格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舊土爾扈特部4旗,為南路烏納思索珠克圖盟;今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境內的3旗,為北烙烏納恩索珠克盟;今烏蘇縣境內的2旗,為東路烏訥恩素珠克盟;今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1旗,為西路烏訥恩素珠克盟。此外,新土爾扈特2旗,為青塞特奇勒圖盟;和碩特3旗,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
在西套蒙古地區也建立了旗制。阿拉善地區和碩特蒙古,於康熙年間建立劄薩克旗;額濟納地區亦建立了劄薩克旗,皆不設盟。乾隆年間,杜爾伯特三策淩率部南附清朝後,於1754年(乾隆十九年),建左翼1旗,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左翼盟;又建右翼3旗,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右翼盟。
封爵有汗,王、貝勒、貝子、公。無塔布囊,有臺吉。
壹、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