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對中國社會有哪些影響
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判決會引起不良效應,會讓更多的人不願意幫助遇到危險的人們,判決不太妥當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為,這壹現象說明社會存在信任危機,有了南京“彭宇案”的宣判,才產生了這樣的社會效果。2007年9月3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法院“從常理分析”,認為如果彭宇是見義勇為做好事,就應該抓住撞倒徐老太太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並且“根據社會情理”,彭宇應該給徐老太太的家人講明事實經過,然後自行離開,而不是和她的家人壹起送她至醫院。法院認為,彭宇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於是認定彭宇撞倒了老人,對彭宇見義勇為的主張“不予采信”。根據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太上醫院的行為純屬做賊心虛。有人說,法院的壹審判決讓社會道德倒退了30年,夏學鑾同意這個說法。“本來社會上就存在信任危機,這個判決加速了道德的倒退。這是制度對正義的粗暴,並已產生了示範效應。”詳情見下壹網址
/20100116/n2696183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