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哪些不平等條約被廢除
1、《英德續垡合同》簽訂
光緒二十三年(1897),清政府開始籌借第三期對日賠款。英德集團再次壓倒俄法集團,取得了這次借款權。光緒二十四年(1898)二月九日,清總理衙門與英國匯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在北京簽訂了《英德續借款合同》十七款,另附《付還本利日期數》壹件。
規定:借款總額為壹千六百萬英鎊(合銀壹億兩);以八三(83%)折扣交付,年息四點五厘;分四十五年還清,不得提前或壹次還清;以海關稅和蘇州、淞滬、九江、浙東貨厘及宜昌、鄂岸、皖岸鹽厘為擔保。
以上各處厘金由海關稅稅務司派人征收;借款償還期內,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職位必須由英國人充任。
2、中德訂立《膠澳租界條約》
光緒二十四年(1898)二月十四日,清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與德使海靖在北京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亦稱《德租膠澳專條》)。***三端十款。
主要內容是:德國租借膠州灣,租期九十九年;德國軍隊可以在膠州灣沿岸百裏以內自由通行;允許德國在山東修築膠濟鐵路,並享有鐵路沿線三十裏內的礦產開采權;德國獲有承辦山東各項工程的優先權。通過這壹條約,德國不僅得以租借膠州灣,而且把山東全省變成了自己的勢力範圍。
3、法國強租“廣州灣”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壹日(1898年3月11日),法帝國主義向清政府提出“租借”廣州灣(今廣東湛江)的無理要求,並於當年閏三月初二(1898年4月22日)派出軍艦在廣東雷州府遂溪縣的海頭汛(今湛江市霞山區沿海)武裝登陸,強占海頭炮臺。
對此,清政府卻委曲求全,屈膝投降,竟然派官員與法軍劃定租界。法帝國主義入侵後,所到之處四出燒殺擄掠,妄圖擴大“租借”範圍。敵人的野蠻的暴行激起了當地廣大人民的極大憤慨,進而爆發震驚中外的抗法鬥爭(即湛江人民抗法鬥爭)。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壹(1898年6月19日)南柳、海頭、綠塘、洪屋等村民眾500多人在吳幫澤等的率領下首揭抗法義旗,歃血誓師,以大刀、長矛、木棍等為武器,攻打廣州灣的法巢。
爾後,抗法鬥爭風起雲湧,湛江人民在代理知縣李忠玨(上海人)的支持下成立抗法團練,抱著“寸土當金與伊打”的信念,與敵戰鬥十余次,打退了裝備精良的敵人的數次進攻。
但是,清政府卻向法侵略者節節退讓,欽差大臣蘇元春於光緒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99年11月16日)不顧人民反對,竟與法國海軍提督高禮睿簽定了喪權辱國的《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把廣州灣租借給法國,期限99年。
但懾於人民的反抗,法國不得不將租界西線從萬年橋(現遂溪縣新橋糖廠附近)退至赤坎西面的文章河橋(今寸金橋),租界範圍從縱深壹百幾十裏縮小至三十裏。?[7]?
4、中英訂立《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光緒二十四年(1898)三月,法國強迫清政府允其強租廣州灣(今廣東湛江)後,英國政府立即要求強租九龍半島作為“補償”。
四月二十壹日,清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等與英駐華公使竇納樂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位於深圳河以南、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島嶼的中國領土,即所謂“新界”,租借給英國,租期九十九年;租期內該地區完全歸英國管轄。
5、清廷廢除八股考試
光緒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八日,光緒皇帝召見康有為,康力陳八股之弊。二十九日,康有為、宋伯魯又上疏請改八股為策論。五月初五日,光緒帝發布“上諭”:自下科始,鄉會試及生童歲科各試,壹律廢八股,改試策論。
戊戌政變後,八月二十四日,清廷宣布恢復舊制,仍以四書文、試帖等項分別考試。光緒二十七年(1901)七月,又下詔:自明年始,鄉會試均不準用八股文程式。光緒三十壹年(1905)八月,清廷正式宣布徹底廢除科舉考試制度,推行新式學堂。
6、中英簽訂《訂租威海衛專條》
繼俄國強迫清政府簽訂《旅大租地條約》之後,英國要求按照租讓旅大的同樣條件租借威海衛。光緒二十四年(1898)五月十三日,清總理衙門大臣奕劻與英駐華公使竇納樂在北京簽訂《訂租威海衛專條》,規定將威海衛及其附近海面租與英國,租期二十五年,期滿經兩國相商仍可延長。
7、英德訂立瓜分津鎮鐵路協定
光緒二十四年(1898)五月,中比《蘆漢鐵路借款合同》簽訂以後,英國於七月五日向清政府提出了修築天津至鎮江等鐵路的要求,與德國在山東的利益發生矛盾。英國被迫與德國政府直接交涉,以兩國***同分割英國在非洲的殖民地為條件,來換取德國在津鎮鐵路上的讓步。
德國對非洲覬覦已久,願與英國妥協。雙方遂於同年七月十七日達成協定:天津到山東南境的鐵路由德國修築,由山東南境至鎮江的鐵路由英國修築,全線竣工後由雙方***同經營。
此外,還議琿:英國的鐵路投資範圍是長江以南各省和北經河南至山西;德國的鐵路投資範圍是山東省以及自黃河沿岸至南京壹帶。
實際上是雙方互相承認了各自在華的勢力範圍。該協定簽訂後,兩國聯合向清政府提出了承築津鎮鐵路的要求,並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四月九日逼迫清政府簽訂了《津鎮鐵路借款合同》。
8、詔設農工商總局
光緒二十四年(1898)七月初五日。康有為奏上《請開農學堂地質局以興農殖民而富國本折》,建議於各省設立農學局、地質局,於京師設立農商局,各省設分局。
同日,光緒帝發布“上諭”:京師設立農工商總局,派直隸霸昌道端方及候補道徐建寅、吳懋鼎為督理;各省設立分局,各省府州縣皆設農務學堂,廣開農會,刊農報,購農器;其工學、商學各事宜,亦著壹體舉辦,統歸農工商總局大臣隨時考察。
戊戌政變後,八月二十四日,清廷裁撤農工商總局。
9、簽訂《關內外鐵路借款合同》
英國為了減輕蘆漢鐵路的重要性,並阻擋俄、法插足長江流域,急於攬到關內外鐵路的借款權,以便向北擴展勢力。光緒二十四年(1898)八月二十五日,關內外鐵路會辦胡燏棻與英國中英公司在北京簽訂了《關內外鐵路借款合同》。
規定:借款總額二百三十萬英鎊,年息五厘,九扣實付,四十五年還清;該款用於修築奉天中後所至新民屯鐵路及營口支線;備還津渝、津蘆鐵路欠款;以北京至山海關鐵路財產、收和新築鐵路收入作擔保;鐵路總工程師英國人擔任;中國保證合同內所指鐵路永不讓與他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