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制毒村判了多少死刑
什麽是毒品
刑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毒品有什麽危害
毒品對人體的危害有很多,具體有以下幾點:
第壹點,危害人的生理機能,毒品在應用過程中或停用過程中,都會使人體出現壹些不適應的癥狀,比如焦慮、抑郁、忽冷忽熱、身上起皮疹、流淚、流鼻涕、出汗、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等。對於中樞神經也有很大危害,容易出現精神異常,甚至記憶力下降等等。
第二點,毒品對於精神的摧殘是很大的,吸毒的人往往會出現意誌不堅定,人的各種訴求被欲望所驅使,非常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第三點,傳染病,比較常見的是性傳播疾病,如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等,經過毒品非常容易傳播。
第四點,影響壽命,吸毒的人壽命壹般不超過40歲。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壹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1、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2、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註射毒品的;
3、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4、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註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壹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壹年。
第三十壹條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吸毒成癮人員應當進行戒毒治療。
吸毒成癮的認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強制檢測。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