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我國跨境電商綜合稅詳解(跨境電商綜合稅計算公式)
1、交易金額在限值內的情形
2018年11月,“新政”在稅率設置上暫給予壹定優惠,將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其計算公式為:
跨境電商綜合稅率=×70%,所以,
跨境電商綜合稅費=購買單價x件數x跨境電商綜合稅率
根據以上公式,大部分跨境進口商品的綜合稅率水平為11.9%,但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下發的《關於調整化妝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將銷售價格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的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和護膚類化妝品定義為‘高檔化妝品’類目,為了引導國民合理消費,其消費稅率調整為15%,套用上面的公式,也就是說,高檔化妝品的跨境電商綜合稅率則為23.059%
2、交易金額超過限值的情形
當商品交易價值超過限額,即單次大於5000元,或者全年累計大於26000元,再或者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壹般貿易進行全額征稅,此時適用通用公式: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超額具體有以下3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征稅的詳細解釋如下:
單次交易價值超過5000元
單次交易價值超過5000元按壹般貿易全額征稅,是指對此次交易的全部價值征稅,而不允許拆分成數個小於5000元價值的包裝分別優惠計稅,也不能只對超出部分額度按全額征稅。
累計交易價值超過26000元
累計交易價值超過26000元,表示壹年內的交易總額超過26000元,比如說前面幾次已經消費了25000元,此次消費1100元,加起來是26100元,超出了26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壹般貿易全額征收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
這裏大家先要了解完稅價格的概念,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根據有關規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審定或估定後通過估價確定的價格,它是海關征收關稅的依據。
這裏的重點在於完稅價格是海關估算的,存在不確定性,同時還有不可分割這個概念。如果所購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價格憑證就需要按海關完稅來計算繳稅,完稅價格是6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電腦,此時就按照壹般貿易征稅;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兩部3000元的手機,此時就可以按照優惠稅率征稅。
以下是部分商品的跨境電商綜合稅率,僅供參考。
母嬰類商品:
服裝/輕奢類商品:
保健品類商品:
食品/酒水/飲料類商品:
化妝品/個人護理類商品:
3C/數碼類商品:
玩具/球類/戶外用品類商品:
其他允許跨境進口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