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濟南擬規定遺棄犬只罰款兩千元?如何從根本上解決流浪狗傷人問題?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流浪狗傷人的問題,最主要的就是減少流浪狗的數量,所以,濟南擬定的遺棄犬只罰款2000元的規定就是在從根本上解決流浪狗傷人的問題。丟棄自己的狗就必須罰款2000元,相信在這樣的高壓政策下,很多人都不敢輕易的把自己的狗給丟棄了。但是我認為這壹個政策監管起來還是比較難的,因為壹些人會在天色比較暗的時候,偷偷的把自己的狗給丟棄,或者說會在沒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方把自己的狗給丟掉,那麽這樣大家還是不會知道到底是誰丟了這個狗。所以這個擬定的規定,執行起來效率應該是比較低的。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流浪狗傷人的問題,關鍵在於減少流浪狗的數量,嚴格控制丟棄狗的行為。那麽如何嚴格控制丟棄狗的行為呢?這裏我們還必須從丟棄狗的原因分析入手。很多人丟棄狗無外乎兩種原因,壹種是主動的,另外壹種是被動的。在主動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是因為狗得了疾病,主人又不想給它治療,那麽這個時候就會將狗給丟棄。當然也有可能是母狗產下了很多的小狗,但是壹直沒有送掉,這個時候如果不想贍養這麽多狗,那麽主人也很有可能趁別人不註意的時候將狗給丟棄。在被動的情況下,壹些人會因為搬家的問題,留下自己的狗。要搬到壹個很遠的城市,但是狗卻不能夠上高鐵和火車,而自己在這裏又沒有什麽親戚,所以也沒辦法將狗送給別人,只好將狗給丟棄。
那麽分析完這兩種丟棄狗的原因之後,我覺得我們可以從這些原因下手。建立健全更多的狗類管理的機制,對於狗生產的數量進行更加透明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