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強行把小區***有圍墻拆除應該怎麽處理
物權法 第七十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權利。
業主私自(未經業主大會表決)拆除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可以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賠償損失、恢復原狀等。要註意收集證據。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權利。
業主私自(未經業主大會表決)拆除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可以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賠償損失、恢復原狀等。要註意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