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標識管理規定範文3篇
公司標識管理規定 範文 1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區域內標識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對內、對外的各類標識。
3.職責
3.1技術發展部負責全公司工藝管道、管架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3.2 安全生產 部負責全公司各種安全標識、設備(儲槽)名稱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3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公***設施、會議接待、來訪檢查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制作
3.4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上墻制度、標準等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5各車間(部室)負責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制作需求,負責責標識的使用及日常維護工作。
4. 方法 和過程控制
4.1標識的種類
標識包括廠區內的各種交通導向、提示標識、停車指示、安全制度、提醒牌、工藝管線流向標識、色環標識、車間(部室)名稱標識、上墻管理制度及質量管理標識等。
4.2標識的制作
4.2.1 除國家(部門)有明文規定的標識外 其它 各種標識設計與制作必須符合公司整體基調及要求。
4.2.2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資采購程序進行審批後,根據職責分工由各部門負責統壹協調制作。
4.2.3標識制作時,應要求供應商先設計出效果圖或制作樣本,確認滿足使用要求後,方可制作。
4.2.4標識制作、安裝完成後,申請部門與采購人員負責對所有標識的效果、質量進行驗收。
4.3標識的使用規定
4.3.1 公司各工藝管道按標準印制相應的介質名稱、物料流向及物料對應色環;
4.3.2印制、粉刷的各種標識(箭頭、名稱)應朝向人員能夠清楚看到的位置;
4.3.3管道架應設置限高標誌。
4.4公司各運行設備、儲罐、圍堰及相關墻體、罐體均用標識牌清晰標識出名稱;
1)各運行設備應制作標準的銘牌嵌入、固定或懸掛於明顯位置,便於查看和識別。
3)各類設備房,如配電室、水泵房、房、停車庫等
4)廠區內道路交通標識須完整,在小區入口處須有禁鳴、限速標識,在主要路口等公***地方須有引路標識。
5)部位要有對車輛限高、限速、禁止鳴笛的標識。
6)顯眼部位掛貼?消防示意圖?、?如遇火警,請勿使用升降機?的標識。 消防通道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消防標識。
7)變壓器和環網櫃上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告示牌。
8)所有機房出入口應懸掛 ?機房重地、非請勿進?的字牌。
9)水景附近須有?請勿戲水?標識,欄桿上須有?請勿翻越?或?禁止攀爬?標識。
10)標識機電設備按各設備名稱、設備責任人標識,標識牌掛貼在設備顯眼部位。
11)庫存物資名稱應掛貼於貨架或物資上,庫房門口應貼上?嚴禁煙火?的告示牌。
12)對綠化名稱、生長習性和科別以及產地進行標識。主要部位設置有與植物相符的綠化標識牌,並安裝位置妥當、醒目,標識清晰、完整、幹凈。
4.5在服務過程中,應根據服務的內容、性質在顯眼位置設立提示標識,服務完成後,撤除提示標識。
1)高空作業時,在危險區周邊用警戒帶圈出警戒區域,對於區域內的財產要做好防護 措施 ,並放置?危險勿近?告示牌。
2)配電設備維修時,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告示牌。
3)清潔大堂、潮濕下雨天氣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告示牌。
4)在公***場所刷油漆時,如果油膝未幹而現場又無工作人員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油漆未幹,請勿觸摸?的告示牌。
5)對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要與合格物資隔離並做?不合格物資?標識。
6)所有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著工裝、戴工牌。
4.5.2辦公區域的劃分須有部門標識。
4.6標識的管理
4.6.1安裝和制作好的標識由使用人員或片區保潔員負責日常清潔保養工作。
4.6.2如發現標識已經被汙染、塗抹、撕毀、破損或已失去標識意義,應及時申請更換、替補或直接撤銷。
4.6.3當所設置的固定標識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時,須經部門負責同意後方能執行。改動影響較大時須經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後方可執行。
4.6.4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對各類標識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公司規範要求的,應責成責任部門限期整改。
4.6.5當有追溯性要求時,應記錄其唯壹性標識。
4.7記錄的標識
4.7.1各種記錄都是有效的標識,在填寫記錄時,應如實的、完整的填寫每壹項目,責任人應簽字確認。
4.7.2各部門應定期按日期順序進行記錄整理,並妥善保存。
5.附則
5.1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標識管理規定範文2
第壹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的標識管理,規範企業的整體形象,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公司實行標識制度。實施標識管理的目錄,由行政部門負責制定、調整和公布。
第三條 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對外宣傳的人員,必須經由相關部門許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標識進行壹切對外活動。
第四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標識的審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標識的使用方法:
(壹)使用範圍:集德創建的整體形象宣傳,各業務公司整合宣傳使用此LOGO。
(二)標識形象要統壹、鮮明,以確保公司標識的唯壹性。
公司LOGO在使用過程中應該於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證公司標識的嚴肅性,不可侵擾性。
(三)使用標識時,圖形必須準確,並根據規定的式樣,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得擅自更改圖形的比例關系和色相。
標識的使用過程中,要求被許可人不得對標識進行任何諸如添加、刪減、變形、 扭曲方式的改變。
第六條 便簽、卡片等的設計和印制涉及到公司標識的,必須有統壹的式樣。 印制時,應當使用規範、統壹的字體,標識應當鮮明、清晰,收到印刷品時,應當對貨物和標識進行核對。
第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八條 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公司標識管理規定範文3
壹、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 教育 作用,進壹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
三、職責
1、 企業管理 部負責聯系標識牌的制作、核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制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制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
1、標識牌的申請制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壹采取采購申請,對外制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制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制作,能夠采用自制的統壹用A3以下紙張打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布置要先設計,後布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制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采購或視野制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6個月,公司自行制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借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核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盡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文件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制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制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汙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文件
?《申請制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制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制作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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