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壹在牢房中表現是什麽?
李天壹母親夢鴿表示兒子在獄中生活得非常艱苦。
2011年9月6日,李天壹無證駕駛奧迪,並且還與壹對夫婦發生了矛盾,夫婦二人頭部被打流血,其父李雙江前往醫院探望傷者並作了道歉,李天壹因打人事件被政府收容教養1年。就在他解除勞動教養才剛剛過去了半年,他又做了壹件更加讓人意外的事情。
李天壹和其朋友等五人喝酒後,把壹女子拉至賓館進行輪流侮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拘捕。最終海澱法院定對李天壹等五人強奸壹案進行公開宣判。李天壹獲刑十年。李天壹已經在獄中4年了,李天壹母親夢鴿表示兒子在獄中生活得非常艱苦,多次有自殘甚至自殺的想法。
李天壹案案件背景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市海澱公安分局發布通報稱,2013年2月19日,海澱分局接到壹女事主報警稱,2013年2月17日晚,其在海澱區壹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壹賓館內輪奸。接警後,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013年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冠豐等五人控制。
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被拘留的李天壹是李雙江之子。被害女子非京籍,是壹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22歲(2013年),是河北人。與酒吧沒有雇傭關系,只是做兼職的駐場,她們賺客人給的小費。
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壹審宣判: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李天壹有期徒刑10年。2013年10月28日,北京壹中院證實10月31日上午9時依法不公開審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壹案。李某某等強奸上訴案於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時在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維持原判。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北京海澱法院9月2日上午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強奸壹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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