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通奸侵犯了誰的權利
壹、韓國對通奸行為作為犯罪進行刑事追責
在世界主要文明國家中,韓國仍然是在刑法法典中保留有通奸罪則,以及對這種罪則采取嚴厲懲罰措施的國家之壹。在有明確證據的前提下,通奸罪會被判處2年以下監禁。
二、典型案例
2008年12月17日,京畿議政府市地方法院高陽分院,對著名電臺主持人玉素利通奸壹案作出最終判決:處以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對玉素利的緋聞情人鄭某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判決後,玉素利對此簡短地表達了自己的心情,說:接受判決。1年裏,把整個社會弄得沸沸揚揚,深感抱歉。然後便離開了法院。
三、通奸行為侵犯了誰的利益,即犯罪客體
1、夫妻間的忠誠義務;
2、全社會的公序良俗;
通奸行為所侵犯的客體在全世界都是壹樣的,只是有的國家將其認定為犯罪行為,有的國家將其認定為道德瑕疵。因而不同的國家、社會對通奸行為所采取的對策、措施或手段有所不同,但通奸行為在任何文明社會,也都是壹種應當受到社會輿論譴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