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歷史功過的評價!
吳晗在《朱元璋傳》中較真實地描寫了朱元璋年輕時候的苦難生活,分析了他走上了農民革命戰爭道路的歷程,並對他成了明皇朝的開國皇帝之後的種種表現作了實事求是而又比較辯證的分析。
其壹,關於防止人民群眾的反抗鬥爭。當時朱元璋主要做了兩件事:壹是急速醫治歷經劫難的社會創傷。朱元璋采取減免賦稅,清丈田畝,與民屯田,開墾荒地,以及興修水利等措施,促使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他下令在他所控制的地區,凡桑、麻、谷、粟、稅糧、徭役,免征三年。
朱元璋防止群眾造反的另壹措施,就是下令取締壹切邪教,特別是白蓮社、大明教和彌勒教。認為這些都是“左道惑眾”,為首者斬。吳晗指出:朱元璋這樣做,是因為元末農民起義所標榜的就是“明王出世”、“彌勒降生”,朱元璋深知這類預言富有鼓動性。他本人就是尊奉明教和彌勒教獲得成功的,因而也決不允許別人利用這種形式來影響他的統治。有人指責朱元璋背叛白蓮教,吳晗卻認為,明封建王朝用嚴刑取締,壓制秘密宗教,目的是維護、鞏固明封建王朝的統治。也就是說,朱元璋取締邪教是無可非議的,是鞏固政權的需要。
其二,關於朱元璋調整地主階級內部矛盾的措施。吳晗認為,地主對封建統治集團和農民來說是有兩面性的。壹面是他們擁護當前的統治,倚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業。朱元璋讓戶部保薦交租多的地主,任命為官員,糧長。壹面又指責富民多豪強,欺淩小民,武斷鄉曲,人受其害。他把壹部分地主遷到京都,削弱地主在各地方的勢力。同時,通過田地和戶口的普查,制定了魚鱗圖冊和黃冊,頒布了租稅和徭役制度。大量漏落的田地戶口通過登記固定下來,皇朝從而增加了人力物力,穩定和鞏固了統治的經濟基礎。
其三,關於朱元璋采取的“以猛治國”的方針。為了鞏固政權、循正吏治,朱元璋采取“以猛治國”的方針,來加強中央集權。他對貪官汙吏采取嚴刑懲治的辦法。他說,過去在民間,見官不恤民,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裏恨透了。如今要嚴立法禁,對“官吏貪汙蠹害百姓的,決不寬恕。”他認為,“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為此,制定了很嚴厲的法律。朱元璋痛斥這些貪官是“害民之奸,甚如虎狼。”
吳晗指出,應該承認,在朱元璋執政壹朝,“是歷史上封建政權對貪汙進行鬥爭最激烈的時期,殺戮貪官汙吏最多的時期。”因而,吏治也是比較清正的。
其四,關於朱元璋大搞封建集權的作法。除了建立壹支龐大的常備軍外,朱元璋采取的另壹重要措施就是廢除丞相制度。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的罪名殺了權傾壹時的宰相胡惟庸,並借此下令取消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吳晗指出,壹切大權都由皇帝壹個人掌握。“從中書省綜掌政權壹變而為由皇帝親自管理庶政,封建專制政權從此更加集中,集中於壹人之手,皇帝便成為綜攬壹切政事的獨裁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