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可以蓋公章嗎
發票不可以加蓋公章,發票要蓋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是指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裏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
發票的類型
1、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
2、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3、其他發票:包括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定額發票、客運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等。
綜上所述,加蓋公章不僅僅是對發票的認證,還可以用於其它文件認證,比如合同、賬單、報告等。加蓋公章是企業的財務流程中不可或缺的壹環,既能夠體現企業的正規化,又能夠有效的減少欺詐的事件的發生。加蓋公章的實施過程也不能隨意,除了經過有權限人簽字確認,有的加蓋公章還需要經過計算機審核,以判斷其真實性,多種審核機制可以提高加蓋公章的安全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壹次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