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罷工客管處有權處罰嗎
第95條的規定,在道路上機動車不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板載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車輛,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應當及時退還車輛。規定
第99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02000元罰款:
日(壹)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而駕駛機動車的;
第99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02000元罰款:
日(壹)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而駕駛機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