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職責規定的通知
(豫國土資發〔2010〕36號)
廳機關各處室:
省政府批準的《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豫政辦〔2009〕93號),對我廳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批準內設機構17個(含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直屬機構1個(執法監察總隊),行政編制***145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2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7名。
根據豫政辦〔2009〕93號文件規定,參照《國土資源部各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全面履行職能、明確職責分工、上下職能對口、確保運轉順暢的原則,對廳機關各處室的具體職責作了進壹步審定,在此基礎上制訂了《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各處室主要職責規定》,現予以印發,請認真履行本部門工作職責,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如果在本規定以外出現新的工作職責,參照國土資源部司局職責分工情況,按照上下對口原則,由對口處室承擔相應工作。
各處室人員編制,由廳統壹掌握,根據我廳年度編制變化和工作需要的實際情況,適時予以調配。
附件: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各處室主要職責規定(略)
二○壹○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