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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5日我們全家剛剛吃過飯 ,鍋從天降:本村村民李文啟與其弟李文平因在基地糾紛發生爭吵,李文啟的母親王克英到到我家感我丈夫李天友過去勸架,李天友先去的,我的兩個兒子李松,李冬冬後去的,(我丈夫是李文啟的五叔,李文啟父親去世了),誰知道李文啟見母親出去感人,就感來了兒子李劉平,李劉洋,他們手裏都拿著刀,就迎著我丈夫殺來了,李文啟及兩個兒子壹起動手,殘忍的將我丈夫和我隨後去的兩個兒子都給殺害了,還將李文啟弟弟的兒子李雨恒砍成重傷,搶救好多天才保住命,當時我的大兒媳婦懷孕在身,小兒媳婦也懷孕在身,事發後小兒媳婦被娘家接走,將孩子流掉了,現在因為公安局將李文啟和他的小兒子李劉洋給放出來了(取保候審),李文啟出來後天天到我家鬧事,叫報復我家,為他大兒子報仇,我大兒媳的娘家害怕,也將大兒媳婦接回娘家了,孩子也引產了,我家九口人現在只剩下我壹個人了,無依無靠孤苦伶仃,每日每時都在極度的悲痛中掙紮。
我認為李文啟兒子壹個人不可能在壹分鐘內連續殺死3個人又重傷1人,派出所也說是兩把刀行兇的,李文啟用棍打的,他們三個兇犯當時都在場,同時參加了打鬥殺人,是***同犯罪,缺少壹個都不是這樣的結呆,3死壹重傷的嚴重後果,是李文啟爺三***同造成的,只是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有區別,公安機關對這樣重大的暴力犯罪,在很短時間內就下結論說其中兩個不構成犯罪,將兩個兇犯取保候審放出來實施報復,全村老百姓都很害怕,我就壹個人也沒有什麽害怕的了,李文啟將他大兒子被逮捕歸罪於來我家感人的他的母親,被放出來後四處追找要問罪與她,無奈李文啟的弟弟天天將母親藏起來,人心惶惶。我們到公安機關反映,公安人員對我們就像對侍犯罪的人壹樣,態度極其蠻橫,動不動聲稱要抓我們,我感到萬分的悲痛和氣憤。
作為被害人的近親屬堅決要求將犯罪李文啟,李劉洋收監,剝奪他們的為身自由。因為:1,本案件是故意殺人的暴力性犯罪。2,他們都持械參與打殺是重大的犯罪嫌疑人。3,對他們采取取保審對被害人親屬和社會存大極大的現實危害性。4,他們正在實施報復行為。5,是李文啟,李劉洋,李劉平三個人聯手***同殺害了我丈夫和兩個兒子,徐州公安局大黃山派出所卻將現場參與殺人的李文啟,李劉洋只作為證人,只逮了幾天就以無罪給放了,至今逍遙法外。我多次反映,得到的答復是:再反應就要抓捕我們,無奈之下只有向上級領導緊急申訴控告,以保護我的人身安全,制裁罪犯!
我本人針對判決書有兩點讓我費解:
(1)為什麽只判壹個持刀殺人李劉平的罪,而現場拿棍的李文啟及另壹個持刀在現場李劉洋無罪?難道此案件與他們無關?難道他們二人沒有助長殺人犯李劉平的囂張氣焰?難道另壹個持刀人李劉洋沒有殺人動機?判他們無罪天理何在?法律的尊嚴何在?
(2)判決書下達的刑事附帶發事賠賞6萬元,難道三條人命及我們的精神損失費,生活費還有我那可憐三歲孫女撫養費只值6萬元?
朗朗乾坤,法治社會,李文啟,李劉平,李劉洋三人攜帶棍棒,刀具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殺害我丈夫,兒子(兩個兒子)三條無辜生命,給我的家庭帶來了嚴重的災難及精神傷害。
慘啊!想我家九口人,目前就乘我壹個人了,無依無靠的下半生我將如何度過.......。
喊冤人:吳繼珍 看懂得人發自妳們內心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