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縣成立於哪壹年?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成立於1986年。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是青海省海東市下轄縣,位於青海省東部邊緣,東北與甘肅省永登縣、蘭州市紅古區相連,東與甘肅省永靖縣接壤,南隔黃河與甘肅省積石山縣相對,西、西北及北與本省循化縣、化隆縣、樂都區毗鄰,縣境南北長約96公裏,東西寬約32公裏,總面積1891平方公裏。
民國十八年(1929年),青海建省,改碾伯縣為樂都縣,民和亦屬之。民國十九年(1930年)4月,從樂都、循化兩縣析置民和縣,取“政通人和”之意。1949年9月2日,民和解放,9月8日民和縣人民政府成立。1986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改設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
地理環境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為黃土高原向青藏高原過渡地帶。祁連山系的達阪山和拉脊山余脈,構成縣境地架。地勢西北高,東南低,西南部多為高山。
海拔最高4220米,最低1650米,平均海拔高度2100—2500米。境內溝壑縱橫,山巒重叠,地形復雜。地貌特征大致可概括為“八條大溝九道山,兩大谷地三大垣”。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屬高原大陸性幹旱氣候,年均溫度9℃,年降水量292.2毫米左右,無霜期198天。青海省氣候中心發布的《2021年黃河青海流域氣候報告》指出,2021年,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年平均氣溫列1961年以來同期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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