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了賠償金打給誰
壹、老公死了賠償金打給誰
老公死了賠償金打給誰,可以由近親屬之間協商,但壹般會打到配偶、父母賬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壹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丈夫死亡賠償金,他的父母大概占多少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比例,原則是第壹繼承人平均分配,但是,對於未成年人和失去勞動能力的人應當適當多分,所以,失去勞動能力的父母可以在平分的基礎上適當多分。1、根據《國家賠償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所以,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壹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壹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對於其他有撫養關系的人,《賠償法》中也明確規定:“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是生活費的給付,並非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同財產。3。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並非對死者自身的賠償,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
同壹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壹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請問丈夫去世財產妻子能有多少
丈夫去世後,丈夫的財產變成了遺產,可以發生繼承。丈夫沒有遺囑的,根據規定,丈夫的遺產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壹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壹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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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