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氣混凝土砌塊墻規範
法律分析:1、施工前,必須把砌築基層樓面的浮漿殘渣清理幹凈並進行彈線,填充墻的邊線、門窗洞口位置線要準確,偏差控制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皮數桿盡可能立在填充墻的兩端或轉角處,並拉通線。
2、砌築時,墻底部必須澆築200mm高同墻厚混凝土地圈梁或導墻,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0。砌築前,必須根據門窗洞口位置認真進行排磚,當洞口與砌塊模數不符合時,可以適當調整與增大門窗抱框的尺寸。
3、砌築時,應預先試排砌塊,並優先使用整體砌塊。不得已須斷開砌塊時,應使用手鋸、切割機等工具鋸裁整齊,並保護好砌塊的棱角,鋸裁砌塊的長度不應小於砌塊總長度的1/3,長度小於等於150mm的砌塊不得上墻。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