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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的婚嫁習俗

棗莊為孔孟之鄉壹脈之地,受封建傳統禮教的影響較深。特別是舊時的婚嫁禮儀更為隆重,娶妻有“小登科”之稱。要進入洞房花燭之夜,需行過“六禮”,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納彩俗稱提親、說媒、說親,對男方而言叫“說媳婦”;對女方來說叫“說婆家”。舊時提親講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註重門當戶對。多數男大於女,同歲的也好。也有女大於男的,但不能大太多。

納征俗稱“定親”。婚事壹旦說妥,男女兩家先下“通書”,即男方求婚的紅紙小貼,俗稱“定親喜書”。下“通書”壹般不行重禮,男方以禽類、美酒、糖果、布帛、首飾為彩禮。女方回以文房四寶,鞋襪等物。下“通書”後,還要正式簽訂婚約,俗稱“下大啟”,亦叫“傳啟”。儀式較為隆重,雙雙都在同日宴請媒人,男家早宴,女家午宴。

下完“大啟”,表明婚約正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壹方毀約,要通過家長、族長、媒人重新議定,雙雙退回啟貼、彩禮、信物,方可解約。“下啟”後,雙雙議定佳期,準備迎娶新人。

婚期定下來就是娶親了,俗稱“辦喜事”。對男方來說稱“娶新媳子”;對女方來說則叫“出門子”。娶親之前,男方要做好壹切迎娶的準備。例如下喜帖、安客、請執事、廚師、樂隊、伴娘、雇花轎、布置新房等。娶親的壹切事都由執事操辦。娶親前,要套被褥,即綠褥子、紅被,意為越過越滋。

套被褥得找兒女雙全的婦女幫忙,套被的時候在四個被角都放上染紅的花生、栗子、硬幣等,諧意“早生貴子”。男方還要套紅棉襖、紅棉褲,俗稱“催嫁衣”。迎娶的前壹天,把棉襖、棉褲送到女家,叫“送催嫁衣”。按照“查日子”指定的方位把新床鋪在新房裏,俗稱“鋪床”。鋪床的人必須是夫妻二人,兒女雙全。

鋪床的時候,在大紅葦席下放秫疙瘩、豆稭,意思為秫疙瘩,豆疙棒,壹年壹個小學生(壹年生壹個孩子)。鋪好床,先由新郎的弟弟、表弟或侄子在新床上打幾個滾或睡壹夜,俗稱“滾床”。

迎娶的前壹天,新郎家張燈結彩,門兩旁貼大紅雙喜字,門上貼對聯。新郎還得上喜墳,新郎穿新婚禮服,黑禮帽或老藍色帽子,上纏紅線;藍長衫、紫襪、青布鞋。滿清時,辮子上還要系紅布條。

女家也在前壹天,貼上大紅對聯和大紅單禧字。出嫁女在頭壹天或三天前“餓嫁”,不吃東西。出嫁前,娘家親朋好友登門賀喜,送些衣料、被面、首飾、點心等。到晚上由姑嫂等親屬和隨親的嬤嬤“填箱”,在陪嫁的燈、臉盆、尿罐等用紅紙剪成的雙喜字或圓形的“絞古錢子”(剪成的圓形的花形)蓋上,連同親友送的點心裝到櫃子裏或箱子裏。陪嫁的嫁妝因女方家庭貧富而異。

多是櫥、櫃、桌、椅、梳妝用品等。壹般平民小戶也就是壹個衣櫃、壹對方凳(坐床子)、壹個盆架、壹只銅盆,叫做“小五件”。也有“小八件”、“大八件”的。在出嫁的當天,隨新娘壹起擡走。

新娘開始辭別娘家上轎到婆家稱作“發嫁”。上轎前,新娘梳妝打扮,“窩盤頭”即把辮子挽成發髻。無論春夏秋冬,都要穿紅棉襖、紅棉褲、紮褲腿,穿軟底大紅花鞋。富戶嫁女還要帶鳳冠、著霞帔、戴雙玉鐲、金戒指,發髻上別金釵、玉簪。

午時前,男方迎娶的花轎來到女家門口,吉時壹到,出嫁女從床上下來,自己的鞋套在哥哥的鞋上,然後坐到椅子上,再把哥哥的鞋甩掉。自己的鞋不能沾地,認為出嫁的鞋沾了娘家的土就是沾了娘家的財氣,以後娘家會窮的。坐到椅子上後,由叔父輩或兄弟輩的擡著,新娘坐在椅子上哭著被送入花轎,寓意給娘家“掉金豆子”,娘家以後的日月會過得更加富裕。

花轎進村,來到男方門前,落轎時,燃放鞭炮,稱“迎轎鞭”。紅氈由天地桌前壹直鋪到花轎跟前。貧民之家,沒有紅氈鋪葦席。由婆婆嬸子、大娘拆開轎門,由伴娘攙扶新娘下轎,踏紅地毯或紅葦席至天地桌前。其間婆家壹對“喜娘”前邊引領,另壹對“喜娘”手端紅筐,向新郎、新娘頭上、身上撒麥麩、紅棗、栗子、花生。

天地桌上放壹糧鬥,鬥盛五谷,口封紅紙。鬥上插壹桿秤,左右放托盤,左盤放壹串制錢,右盤放麥麩、紅棗。鬥前放香爐、燭臺,燭臺上燃紅燭,香爐前豎銅鏡。拜天地時,司儀唱禮,婆母撒鹽於松柏火盆中,以求婆媳緣分。拜完天地,新郎把鬥、秤端進洞房,秤桿挑去蒙頭紅。要是壹個村有兩家以上辦喜事的,每家都爭取早拜天地。認為早進門、早拜天地的要比晚拜天地的過得稱心。

進入洞房,先拜床公、床母,然後入賬上床。迎親喜娘把紅棗、花生、栗子撒到床上,俗稱“撒帳”。到了晚間,兩個小姑(新郎的妹妹或遠房妹妹)把紅燭點亮,叫“點燈”。邊點燈邊唱:紅盈盈,綠盈盈,壹對大姐來點燈,有(生)個小孩叫姑娘(姑姑)。

小姑點上燈,擺上酒菜,小姑、大伯嫂子陪新郎、新娘吃晚飯,喝“交心酒”。喝完“交心酒”,由新郎的嫂子催促新婚夫婦早點休息,俗稱“送房”。

送完房,新婚夫婦仍然得不到休息,新娘開櫃拿出點心給嬸子、大娘,鬧喜的乘機搶點心、糖果,越搶越鬧越吉利。特別是好友、同學鬧著要喜糖、喜煙,不給不走。有的會到新娘身上找鑰匙,自己開櫃尋找喜煙,摸不著鑰匙就扒下新娘的鞋子作為交換條件。新娘招架不住,只好拿出喜糖、喜煙、點心。這稱為“鬧婚”、“鬧喜”。

俗話說,進門三天不分大小,甚至是遠親、長輩也可鬧壹鬧,吵壹吵。待“鬧喜”的離去,新郎、新娘上床休息,但不能滅燈,如果自己吹滅燈,夫妻不能白頭到老。新郎、新娘等“鬧喜”的人走了,小兩口說些悄悄話,親朋好友和左鄰右舍中的小青年在新房外貼窗偷聽“悄悄話”,俗稱“聽房”。俗話說,新郎新娘不說悄悄話,生出孩子是啞巴。

第二天早上起來,新娘梳洗完畢,拜謁公婆、兄嫂等長輩,稱為“請安”。早飯後拜謁族長、進祠堂燒香,上祖墳祭祖,俗稱“磕喜頭”。

婚後新娘第壹次回娘家叫做“回門”。回門由娘家舅舅、叔輩、兄輩去婆家接回。婆家為表示對娘家人的尊重,要置辦好酒好菜並找能說會道、而且酒量大的人來陪,確保新娘的娘家人吃好喝好。婚後有在婆家過壹個月,然後回娘家再過壹個月返回的,稱為“對月”;

婚後在婆家過九天,然後再回娘家過九天,叫“對九”;也有“接三還四”的,叫做越過越滋;“接七還八”的,叫做“越過越發”。

擴展資料

現在雖然提倡移風易俗,但是壹些習俗依然保存著,青年人結婚,穿婚紗,沿襲老儀式,頗有些中西合璧,土洋結合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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