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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味的“合夥人制”可以休矣

“什麽流行什麽火”,這似乎是顛撲不滅的定律。即使放在賺錢經商的生意上,也如同其他,壹年壹個新花樣。這幾年,中國企業風靡“合夥人制度”、”股權機制“,仿佛老板們壹夜之間,都變得大方起來,那些個“葛朗臺們”居然莫名其妙的不見了,紛紛要拉人入夥,***享財富盛宴。

難道世界真的變了,不出錢真的也可以人人當老板了?未必,這當中,泥沙俱下,魚龍混雜,需要妳來擦亮雙眼,認清本質。

七年前,壹部《中國合夥人》火遍全國,故事情節以中國現實版創業者,新東方的三巨頭俞敏洪、徐小平和王強為創作原型,真實展現了中國式合夥人如何將企業做強做大起來的辛酸歷程。

壹時間,管理學中專業的詞眼“合夥人”出現在了大眾面前,以至到了今天,人們談創業,無不言“合夥”,無不談“股權”;甚至這種風還吹到了企業管理層面,“叫囂著”讓老板們還發什麽薪酬啊,別發了,再發妳就落伍了,仿佛又是壹夜之間,“合夥”與“股權”,演變成了“不發工資,成為合夥人吧,我們給妳股份”,有些公司甚至還喊出了“發工資可恥、合夥才是最佳”的口號,如此等等,不壹而足。

順帶要揭醜的是,壹些嗅覺靈敏的培訓機構,似乎又看到了百年難遇的發財好機會,壹個個胡編亂造,不明覺厲的合夥人制與股權的課程變著戲法的上演,口號更是讓人欲罷不能,如“再不學妳就落伍了,錯過這個課就如錯過壹個世紀”、“壹堂讓妳節省100%員工工資的課”等等,盅惑人心,的確這幾年,此類課程大受歡迎,培訓機構賺得盆滿缽滿。

但,如果妳問這些受訓者,知道什麽是合夥人制嗎?什麽是股權嗎?他們的回答,又讓妳瞠目,“越學越不懂”這是最多受訓者的評價。作為壹名專業的企業治理人員,我把相關的課程拿來壹看,禁也嚇壹跳,“乖乖,真是脫褲子放屁,明明簡單易懂的問題,被他們壹裝神,二弄鬼,全變了瞎子點燈----白費蠟。”

企業經營的核心是什麽:簡單易懂,快速復制。壹個股權設計,被他們弄成了天書,又有何益。拿對付千億級企業盤的股權設計,來與剛成立的公司談,不是白顯擺又是什麽?不是裝神弄鬼又是什麽?他們的目的只有壹個,就是讓妳上癮,壹而三,三而再,上課交學費,至於有用,還是二說。

言歸正題。

公司實行合夥人制,乍壹看,多好的事啊,從打壹仔搖身壹變,瞬間成了公司合夥人。但如果這個時候,妳的老板說,從明天開始,妳的工資不再發了,作為合夥人,只有年終分紅,妳還會高興嗎?如果這是壹家有前途的公司,我相信會有人接受,如果妳不看好公司呢?還會接受嗎?自然不會,這是變味合夥人制的開始,這也是時下中國企業界很多公司在玩的把戲。

變味的合夥人制,其實正在吞食妳勞有所得的應當權利,按勞付酬,居然被人移花接木,嫁接美麗的外衣後,想讓妳勞無所得,免費為其打工而已,壹旦中途妳不如其心意,或妳覺得難以成事,他們會無情的壹腳踢開妳,有多遠滾多遠。

所以,變味的合夥人,妳千萬莫當。接下來,我分二個部分來分析與 探索 ,什麽才是真正的合夥人制,什麽才是妳想要的合夥人制公司。

壹、什麽是真正的合夥人制度。

二、照鏡子:學習高盛、阿裏巴巴的合夥人制。

三、什麽樣的合夥人制公司妳值得擁有。

正本清源,讓我們壹起來了解什麽是真正的合夥人制度,好讓大家壹起來區別什麽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合夥人制,以減少上當受騙的機會。

1、什麽是合夥人制度?

合夥人制度 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1.1、 關於合夥人的概念。合夥人在法學中是壹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在實際立法中,各國對於合夥人向合夥企業投資、合夥經營方面的要求,是大體相同的,而對於合夥人的自然身份、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定,則由於法系的不同和習慣上的差異而有所區別。在對合夥人的身份方面,多數國家規定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許法人參與合夥;少數國家或地區則禁止法人參與合夥。在對合夥人的行為能力方面,所有國家都禁止無行為能力人參與合夥,但對限制行為能力人參與合夥的問題,則有的國家予以允許,有的予以限制或禁止。

1.2 、關於合夥人的責任形式。合夥人的責任形式,指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方式,是合夥企業區別於法人類企業的基本特征。對於合夥人的責任形式,不同國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規定,有的要求所有合夥人都承擔無限責任,有的規定合夥人可承擔有限責任,有的允許部分合夥人在有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基礎上承擔有限責任,有的還要求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責任。

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應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這壹點大家要明確喲,無限連帶責任可不是鬧著玩的,俗話說“不要肉沒有吃到,惹了壹身騷”,我們要格外謹慎。

1.3 、關於合夥人的權利義務。作為合夥企業的投資人,合夥人在企業享有權利,也負有義務。壹般而言,合夥人的權利為經營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享受企業的收益分配;義務為遵守合夥協議,承擔企業經營虧損,根據需要增加對企業的投入等。由於合夥企業是人合性企業,合夥人的權利義務主要由合夥協議予以規定,對於壹些特定的權利義務也可以在事後由全體合夥人***同確定。但對有些合夥人的特定權利義務,法律也進行了壹些必要的規範。

目前,我國實行合夥人制的企業基本是三類, 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咨詢公司 。

而網上盛傳的阿裏巴巴、小米、華為、萬科、復興、廣東溫氏等等企業,在本質上不屬於合夥制,只是在經營治理上借鑒了合夥人制的優點,擴大了核心力量,設計了壹套適合企業的激勵辦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已。但,我們又在某種程度上都把這些企業當作合夥人制企業,畢竟這些企業真正讓很多的職業經理人、打工人變成了真正的合夥老板,並取得他們以前不敢企及的財富。

2、合夥人制度的優勢。

因為合夥人制度具有獨特的較為完善的 激勵約束機制 ,曾被認為是 投資銀行 最理想的體制。在 投行 中,合夥人制度的機制優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物質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如在有限合夥制投資銀行中,有限合夥人提供大約99%的資金,分享約80%的收益;而普通合夥人則享有管理費、利潤分配等經濟利益。管理費壹般以普通合夥人所管理資產總額的壹定比例收取,大約3%左右。而利潤分配中,普通合夥人以1%的資本最多可獲得20%的投資收益分配。

2.2 、除了經濟利益提供的物質激勵外,有限合夥制對普通合夥人還有很強的精神激勵,即權力與地位激勵。

2.3 、有限合夥制由於經營者同時也是企業所有者,並且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在經營活動中能夠自我約束控制風險,並容易獲得客戶的信任;同時,由於出色的業務骨幹具有被吸收為新合夥人的機會,合夥制可以激勵員工進取和對公司保持忠誠,並推動企業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2.4 、有限合夥的制度安排也充分體現了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

以上是對合夥人制度優勢的全面描述,這不是我的猜想,而是管理學上的專門論述,我把這些概念性的資料搬到這裏,就是希望引起大家能全盤了解,能對合夥人制度感興趣,或正遇上被合夥的朋友仔細提供幫助。

合夥人制度在國外盛行,有壹大批成功的案例,如美國華爾街的各類企業,其中以高盛為代表。國內自互聯網產業興起以後,企業合夥也成為壹種 時尚 ,漸漸地延伸到各個領域,成為今天的熱門創業形式。這其中,也湧現出了壹大批帶有合夥人制特征的明星企業,讓大家津津樂道,如阿裏巴巴、華為、小米、萬科、海爾、復興、廣東溫氏等等。

下面,我就以高盛、阿裏巴巴為例,壹起來剖析下這二家公司成功在哪。

壹、高盛合夥人制度的優勢

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在高盛全球聞名的華爾街“85”號大樓總部壹直是投行精英們最孜孜以求工作的地方,能夠成為高盛合夥人就意味著擁有數不盡的財富。高盛對合夥人的懲罰和激勵機制非常明確,高管人員普遍具有強烈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這也形成了高盛特有的追求長期價值、雄心勃勃的文化。高盛成為有抱負的銀行家首選銀行,在這裏工作是身份的象征。高盛合夥人制度的優勢在於:

1、吸引優秀人才並長期穩定。

高盛全球有2萬余名員工,但只有300名合夥人。合夥人年薪達百萬美元以上,擁有豐厚的福利待遇,並持有公司股份。因此,有利於吸納優秀人才並保持長期穩定。

2、高風險意識與強責任意識。

在這100多年承銷股票和債券的過程中,合夥制的投行意味著合夥人承擔了由於業務失誤或是公司業績下滑、業績虛假帶來的全部連帶責任,這種沈重的壓力使得合夥人更重視產品的質量的控制和風險的把握,也使得證券投資人對這些投行推薦的證券質量產生信心,進而對投行本身產生信任。

3、避免薪酬攀比過高。

長期穩定的合夥人隊伍,將從公司利潤中分享利益,所以不會帶來薪酬的相互攀比過高。

二、合夥人制度與高盛上市

包括高盛在內的美國投資銀行的軌跡是從合夥制企業轉到公眾公司,主要因為以下原因:

1、 擴充資本金的壓力。在利率變動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加上大型企業的發債或股票規模越來越大時,預測上壹個點的誤算,都可能會繃緊投資銀行的資金鏈條,甚至導致破產。因此,高盛迫於擴充資本金的壓力,不得不選擇股份制的形式,通過發行股票並上市來迅速增大資本實力。

2、 承擔無限責任的風險和壓力。隨著華爾街金融創新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證券市場的規模和風險也同時被杠桿效應放大了。投資銀行因為壹次失敗的業務而導致破產的可能性大為增加,這使得合夥人不得不憂慮風險的底線。因此在經濟增長放緩時,合夥人有可能離開公司並帶走大量資金。如1994年就有大批合夥人離開高盛並帶走他們的資金,使交易損失帶來的壓力加劇。

3、 激勵機制的掣肘與人才競爭的壓力。合夥制投資銀行對優秀業務人員的最高獎勵就是接納其成為合夥人。這種獎勵所建立的基礎是:員工希望成為合夥人,因而不在乎短期收入。股份公開上市的公司,在分配制度上沒有成為合夥人的誘惑,它們實施按盈利提成的分配制度。由於金融工具的創新,壹線的業務人員雖然很多並非是合夥人,但常常能為公司創造驚人的利潤。然而,其成為合夥人的可能性卻極小。對於這些優秀壹線業務人員來說,經過漫長等待成為壹名合夥人與短期獲暴利相比,後者誘惑更實在。這使得上市公司在與合夥制投資銀行進行人才競爭時處於優勢地位。

但是高盛上市之後,它仍保留著合夥制的壹些特點,例如合夥人仍然持有公司大量股份、並依據自己積累的客戶資源繼續給公司服務等等。上市後高盛的合夥人數量壹直保持在300人左右,每兩年更新四分之壹到三分之壹。高盛每兩年會進行壹次“合夥人才庫”的選拔。選拔將以員工的商業貢獻與文化適應性來作為主要評選標準。

、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的優勢

回想當年,馬雲高瞻遠矚為了掌控公司的長遠發展,在與二個股東,軟銀和雅虎這兩只大老虎“作鬥爭”的過程中,運用美國式的“同股不同權”(雙層股權)制度設計牢牢地將公司的發展控制權掌握在公司創始人及管理層手中,可謂精彩絕倫,令人拍案。正因有了這樣的制度設計,阿裏巴巴才有了今天的發展勢頭與規模。而這種制度設計,就是確保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壹以貫之的基石。

那什麽是阿裏合夥人制度?

1、阿裏合夥人制度,不同於傳統的合夥企業法中的合夥制,也不等同於雙重股權架構 。在"合夥人"制度中,由 合夥人 提名 董事會 的大多數 董事 人選,而非根據股份的多少分配董事席位。

阿裏的合夥人身份也不等同於股東,雖然阿裏要求合夥人必須持有公司壹定的股份,但是合夥人要在60歲時退休或在離開阿裏巴巴時同時退出合夥人(永久合夥人除外),這與只要持有公司股份就能保持股東身份不同。

合夥人制的核心與股份大小無關,壹旦合夥人表決的時候,妳可能要放棄妳在公司的職務,即 壹人壹票,票決制。

順便提及壹下的是,在阿裏巴巴只有馬雲和蔡崇信才是永久的合夥人,所以我說,最終公司還是馬雲有絕對的權利。其余是普通合夥人、榮譽合夥人。

阿裏的合夥人制度,將公司的控制權在形式上歸於30人左右的核心高管團隊——合夥人會議,實現了壹定程度上的集體領導,有利於公司內部的激勵和主動性激發,相對於把公司投票權集中在某幾個創始股東手中的雙層股權結構,有壹定的積極意義。

2、合夥人的資格要求

合夥人必須在阿裏服務滿5年;合夥人必須持有公司股份,且有限售要求;由在任合夥人向合夥人委員會提名推薦,並由合夥人委員會審核同意其參加選舉;在壹人壹票的基礎上,超過75%的合夥人投票同意其加入,合夥人的選舉和罷免無需經過股東大會審議或通過。

此外,成為合夥人還要符合兩個彈性標準:對公司發展有積極貢獻;高度認同公司文化,願意為公司使命、願景和價值觀竭盡全力。

3、合夥人的提名權和任命權

合夥人擁有提名董事的權利;合夥人提名的董事占董事會人數壹半以上,因任何原因董事會成員中由合夥人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不足半數時,合夥人有權任命額外的董事以確保其半數以上董事控制權;如果股東不同意選舉合夥人提名的董事,合夥人可以任命新的臨時董事,直至下壹年度股東大會;如果董事因任何原因離職,合夥人有權任命臨時董事以填補空缺,直至下壹年度股東大會。

阿裏巴巴合夥人的提名權和任命權,可視作阿裏巴巴創始人及管理層與大股東協商的結果。通過這壹機制的設定,阿裏巴巴合夥人擁有了超越其他股東的董事提名權和任免權,控制了董事人選,進而決定了公司的經營運作。

4、合夥人的獎金分配權

阿裏巴巴每年會向包括公司合夥人在內的公司管理層發放獎金。其在招股書中強調,該獎金屬於稅前列支事項。這意味著,合夥人的獎金分配權將區別於股東分紅權,股東分紅是從稅後利潤中予以分配,而合夥人的獎金分配將作為管理費用處理。

5、合夥人委員會的構成和職權

合夥人委員會***5名委員,負責:審核新合夥人的提名並安排其選舉事宜;推薦並提名董事人選;將薪酬委員會分配給合夥人的年度現金紅利分配給非執行職務的合夥人。

委員會委員實施差額選舉,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夥人委員會是阿裏巴巴合夥人架構中最核心的部門,把握著合夥人的審核及選舉事宜。

6、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的長期性和穩定性

6.1、 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變更

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變更,需通過董事批註和股東表決兩重批準:從董事層面看,任何對於阿裏巴巴合夥協議中關於合夥人關系的宗旨及阿裏巴巴合夥人董事提名權的修訂,必須經過多數董事的批註,且該董事應為紐交所公司管理規則303A中規定的獨立董事,對於合夥協議中有關提名董事程序的修改,則須取得獨立董事的壹致同意。

從股東層面看,根據上市後修訂的公司章程,修改阿裏巴巴合夥人的提名權和公司章程中的相關條款,必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票數95%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6.2、 與大股東協議鞏固了合夥人控制權

阿裏巴巴合夥人與軟銀、雅虎達成了壹整套表決權拘束協議,以進壹步鞏固合夥人對公司的控制權。根據阿裏巴巴的招股書,上市公司董事會***9名成員,合夥人有權提名簡單多數(即5人),如軟銀有權提名1名董事,其余的3名董事由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前述提名董事將在股東大會上由簡單多數選舉產生。根據前述表決權拘束協議,阿裏合夥人、軟銀和雅虎將在股東大會上以投票互相支持的方式,確保阿裏合夥人不僅能夠控制董事會,而且能夠基本控制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四、高盛、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的成功啟示

高盛、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的成功,給全球的企業在治理 探索 上提供了新的思路與範例。給我們帶來的成功啟示:壹企業得到了實質性的發展,二是企業肯定有壹整套的規範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

拋開高盛不談,我們來以阿裏巴巴為例,其實阿裏巴巴合夥人制的成功,其實是阿裏巴巴內部文化、制度、運作上的全面成功。所以,阿裏巴巴的合夥人經驗涵蓋了全員持股、與全員持股相配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阿裏式”合夥人制度這三大內容。因此,壹家企業如果要學習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的成功,就必須全面了解阿裏巴巴。個人認為,首先在這二個方面下功夫:

1, 敞開胸懷,吸納人才。

沒有人才加盟,換湯不換藥式的搞名字更替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很多公司想趕潮流,將公司改為合夥人制,結果從來看不到幾個新人留下,這樣的合夥人制又有什麽意義呢?所以,要想真正實現合夥人制,就要有胸懷,吸納八方人才,公司要以真誠、前景、地位等作交換,這樣的合夥人制才有新生命力。

2, 要有好的制度與文化氛圍留下人才。

阿裏巴巴的全員持股計劃,惠及數萬名員工,吸引人才不斷地加盟。而這全員的持股計劃正是企業好的制度與文化的影響,才得以真正實施的。所以,企業要實施合夥人制度,不妨先自身照壹照鏡子,俗話說,把屋子掃幹凈後再迎客,這樣才能留下誌同道合的人才。

通過以上的合夥人制度講解,及其高盛、阿裏巴巴公司的案例分析,我們應該基本上明白了什麽是合夥制公司,什麽是表裏不壹的合夥制公司。那最後,我們就可以直言不諱地羅列什麽要辦合夥我們回家公司,才是妳值得擁有的合夥制公司:

壹、以人才為本,既重視妳今天價值,又在乎妳未來價值的公司

現在,壹些人打著合夥人制公司的幌子,美其名曰要與壹幫誌同道合的有識之士,***謀發展,殊不知,等妳真心誠意想與他合作,在談及雙方權利與義務,組織框架與報酬的時候,他們的狐貍尾巴便露出來了,我不妨來揭壹揭這樣的尾巴,希望大家有效甄別:

1、他們不惜承諾妳壹個很大的職位,如總裁、CEO、副總裁等等,辦公場所由妳挑,但妳與妳的團隊,他們分文不給,妳自給自足,幹成了,好處第壹是他們的,第二才是妳的,但中途如果不旦看妳不順,等妳把基礎弄起來後,壹腳也會踢妳走人。這樣的免費合夥人妳要做嗎?

2、他們也承諾給妳股份,但沒有工資,股份也要看妳的表現,最後定。反正制度都是他們訂,妳怎麽說,都會說沒有先例,必須接受公司的制度。所謂總裁,創始人,到各部門經理,壹律沒有工資,按業績貢獻,年底分紅。這樣的免費合夥人妳要做嗎?

3、他們利用妳在某壹方面或多方面的特長,不停地給妳洗腦,希望妳加盟,但妳即使再有地位,哪怕教授榮譽在身,過去百萬年薪作記載,也沒有用,他們利用妳的某些虛榮心理,不停地給妳戴高帽,讓妳暈暈然,自以為是真是壹個人物,殊不知,在他們背地裏,把妳當傻子。他們不用給妳發工資,讓妳不停地為他們賣命,拉人頭買單,妳是拿到了壹點提成,但公司的前景與危險,妳卻裝著不知道或未必就知道,儼然成為他們的壹顆棋子,在褻瀆朋友的信任,而無法無天。

二、不是為了眼下紓難,而是真誠搭建未來發展的平臺

中國的企業目前的確遭遇了不少挑戰,企業面臨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但哪壹個國家的企業又不是如此呢?美國沒有經歷從高到低,從好到壞,從優越到艱難的過程嗎?都有。但經歷了這些困難,就需要用這種見不得光的齷齪手段,打著“合夥與股權”的旗號來搖搖行騙嗎?顯然這不是正道。

1、 紓難不是為了眼下,而是真心想找誌同道合的有誌之士

這類公司的創始人,往往會誠心實意,講明自己目前的處境與未來的發展,讓妳個人作決定。

很討厭這樣的公司嘴臉,明明就是缺錢,明明就是希望妳加盟後,帶來資源與資金?卻總是大話蓋天,說公司最不缺的就是錢,我們不願意與大機構合作,就是想給壹些朋友、想擁有事業的朋友機會,讓他們與我們壹道,用小資本,撬動大市場,回報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以上的回報,讓妳欲退難休,進退二難。其實這都是鬼話,這些公司大多數不具備與機構合作的條件,只能編織壹個美麗的夢,讓壹批不更世事的人上騙受當,反正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還怕我壹個。

2、 會在合作協議上,明確妳在合作的對應的時間段對妳進行相對應的回報與權利 也就是說,如果合作,壹切都是紙上功夫,而不是口頭交易,這是關鍵。很多公司往往都是口頭伎倆,很難落實實質。即使落實協議,也是門檻設計的內外三層,讓妳無法認同。

所以,面對以上這些變味、變質的合夥人制公司邀請妳加盟時,請壹定要記住,慧眼識別,堅決不要做。因為妳有基有妳自身的本錢:

1、妳有職場經歷,有個人垂練,憑什麽到了這裏就得聽他們的,憑什麽就得免費為他們勞動。他們拿法律當兒戲,還能把妳當人物看待嗎?

2、商業 社會 ,市場行為,有付出就有求回報,我們沒必要在回報寄托在未來虛無縹緲的人和事上,我們只要腳踏實地,清楚認識自己,找準自己的平臺,遲早都會發光。

3、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但同樣也沒有免費的付出。請堅決抵制那些無緣無故不發妳工資的公司,套上壹句流行俗話:不發工資的公司就是耍流氓。

要知道,今天妳的壹切的免費,是基於妳個人的決定,而是因為別人,比如,我想創業當老板,想另謀門路等,為了未來妳腳踏在妳奮鬥的路徑上,紮實而又心安。

變味的合夥人制,是壹粒老鼠屎,會壞了商業規則,破了勞動法規,職業中的人士要擦亮眼睛,莫墮“虎穴”。請記住:壹家不給妳發基本工資的公司,或者說妳的基本工資要靠妳拉人入夥才有兌現的公司,壹定要馬上切割。不給妳發基本工資,是不尊重妳現在的價值,不給妳書頁承諾分紅與股權的,是不承認妳未來的價值。

相信自己的價值,壹定會在這個 社會 找到自己的壹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