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能用優卡丹嗎?
1. 磺胺藥可穿過血 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 致畸作用。磺胺藥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壹100%,藥物可能對嬰兒產生影響;磺胺藥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 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
2.由於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 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 乙酰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 磺胺遊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 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
3.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 骨髓抑制和 血小板減少等。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禁止用於下列人群:
1.對 磺胺類 藥物過敏者禁用。2.由於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加重 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所以該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4.小於2個月的嬰兒禁用本品。5.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本品;
由於本品能抑制大腸桿菌的生長,妨礙 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壹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可同時服用 葉酸制劑,後者並不幹擾 TMP的 抗菌活性,因細菌並不能利用已合成的葉酸,如有 骨髓抑制征象發生,應即停用本品.並給予葉酸3—6mg肌註,壹日1次,使用2日或根據需要用藥至 造血功能恢復正常,對長期、過量使用本品者可給予高劑量葉酸並延長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