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公園概述
本節主要概述了地質公園的產生、發展現狀,明確了地質公園的基本定義,並探討了建立地質公園的意義。讓人們對地質公園的產生、現狀以及地質公園的未來發展,產生壹個清晰的輪廓,從而系統地了解地質公園。
我國關於地質旅遊的研究最早開始於南京大學的夏樹芳(1988),在其著作《地質旅行》中對地質旅遊的目的概括出8個方面:了解沿途地貌特征;了解沿途地層年代;了解山川的來龍去脈;了解沿途礦產資源情況;註意生物和人類的活動與礦床的關系;了解沿途經濟地理與地質的關系;了解風景名勝與地質的關系以及文物考古資料;了解地質事件。
地質遺跡是地質旅遊的根本,沒有地質遺跡,地質旅遊也無從談起,國際上對地質遺跡保護十分重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立了地質遺產工作組,專門負責全球地質遺跡保護工作。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對地質遺跡保護工作也十分重視,其中以美國、加拿大、英國等經濟發達國家的地質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領先,他們制定了嚴格的法規體系,采取了壹系列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國際上對地質遺跡保護的通行作法是建立自然保護區和國家地質公園。本文主要就地質公園展開討論。
地質公園(Geoparks)是自然公園的壹種,它是指具有特殊地質意義的珍奇或秀麗景觀特征的自然保護區(王永生,2005)。
壹、地質公園產生、發展及現狀
地質公園是保護地質遺跡的載體,人類對地質遺跡保護和利用的歷史由來已久,但是真正將保護落到實處,形成壹系列的規章制度則是從近些年才開始的。1871年,時任美國地質調查局局長的海登率領壹個34人的考察隊到黃石高原考察火山、地熱和溫泉,並將考察報告和照片、繪畫等提交國會,提出保護本區自然資源和地質景觀的建議(趙汀和趙遜,2005)。於是,1872年,美國國會通過黃石法案(Yellowstone Act),在懷俄明州和蒙大拿州的黃石河源頭地區建立了世界上第壹個國家公園——美國黃石國家公園。美國國家公園的概念是由喬治·凱瑟琳(George Catherine)提出。當時在阿肯色州開辟了熱泉保留地(Hot Spring National Reservation),其歷史背景是美國大開發中對自然環境、野生動物和印第安文化產生的破壞和不良影響,引起了社會的關註。但是國家公園的建立對地質遺跡的保護只能產生局部影響和效果,它是把人類保護地球遺產由自發行動上升為自覺的行動,由分散的社會努力上升為國家行為,雖然未能形成全面科學系統的規劃,但是建立國家公園保護了部分地球遺產(趙遜和趙汀,2003)。
自20世紀中葉以來,地質遺跡的保護已由各國分散行動變為國際組織發起和推動的全球性行動。但發展十分不平衡,保護工作與合理開發利用彼此脫節,難以成為各地政府參與且居民支持的、影響廣泛的行動。從20世紀中葉到90年代前半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開始發揮重要作用。194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巴黎創立了世界保護聯盟(IUCN),設立了“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專業委員會”(CNPPA/IUCN),在這裏制訂的國家公園標準中,正式將優美的地學景觀保護和促進納入科學發展的內容(趙遜和趙汀,2009)。
因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地學部又提出建立世界地質公園計劃,以彌補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在地質景觀保護方面的不足,以及地質遺跡工作難以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視和當地居民的積極參與之不足,建議推動地質公園項目,把地質遺跡保護與支撐地方經濟發展和擴大當地居民就業緊密結合起來。1996年在北京召開的第30屆國際地質大會上設置了地質遺跡保護專題並組織了討論(趙遜等,2002)。
中國地質學家早在1985年就提出在地質意義重要、地質景觀優美的地區建立地質公園的想法,以加強保護和開展科學研究、科學考察。
在我國地學界的努力推動下,地質公園作為壹種保護地質遺跡的有效途徑被提上了議事日程。1999年12月,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地質地貌景觀保護工作會議”上,審議了“全國2000~2010年地質遺跡保護規劃”,最終確定要在我國建設國家和地方兩種不同層次地質公園形式。
國外“Geopark”的概念是20世紀末,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地學部為了創建世界地質公園網絡而提出的。由該部原部長伊德博士(Wolfgang Eder)在1999年正式發表在地質學文獻裏(陳安澤,2007)。
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啟動建立世界地質公園網絡的項目。同年11月,在歐洲,第壹屆歐洲地質公園大會(1stEuropean Geoparks Conference)也成功在西班牙召開,會議在建立歐洲地質公園網絡保護歐洲地質遺跡的議題上達成了***識,並批準了法國豪梯省地質保護區(Reserve Geologiqedr Hayte-prance)等10處為歐洲首批地質公園網絡成員。2001年3月,中國國土資源部作為主管地質公園建設的國家機關,批準建立包括雲南石林國家地質公園在內的首批11處中國國家地質公園。因此我們可以說,世界上首批地質公園是在中國和歐洲幾乎同時建起來的。
2004年,鑒於中國在國家地質公園建設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績及在世界地質遺跡保護中做出的貢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定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網絡辦公室”設立在中國北京。該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開通世界地質公園網站(www.globalgeopark.org),搜集全球地質公園信息並對全球開放,建立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數據庫,為各個國家或地區提供服務。
200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準了首批“世界地質公園”25處,其中歐洲17處,中國8處。截至2009年8月,全球已經建立了70個世界地質公園,其中中國22處。
近年來,由於人口的快速增長和人類工業活動的影響,導致自然環境不斷惡化,接二連三的破壞環境事件不斷給人們敲響了警鐘,保護自然環境,保護地球已經刻不容緩。與此同時,世界上的地質遺跡也面臨著不同程度的威脅,保護地質遺跡需要全人類***同努力,建立地質公園作為保護地質遺跡的壹種最有效的手段和途徑,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所接受和采納,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地質公園將會以星火燎原之勢,帶動全人類保護地質遺跡,進而保護我們整個地球的生態環境。
二、地質公園的定義
2001年,地質公園作為壹個新興概念被提出,引起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政府組織和民眾的熱烈歡迎,隨後即掀起了壹股各國各地建立地質公園的熱潮。
地質公園(Geopark)是以具有特殊的科學意義、稀有性和美學觀賞價值的地質遺跡為主體,並融合其他自然景觀或人文景觀組合而成的壹個特定地區。以保護地質遺跡、開展旅遊、普及地球科學知識、促進地方經濟、文化和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為宗旨而建立的壹種自然公園(陳安澤,2002)。
地質公園具有特殊地質科學意義,稀有的自然屬性、較高的美學觀賞價值,以具有壹定規模和分布範圍的地質遺跡景觀為主體,並融合其他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而構成的壹種獨特的自然區域。地質公園既是為人們提供具有較高科學品位的觀光旅遊、度假休閑、保健療養、文化娛樂的場所,又是地質遺跡景觀和生態環境的重點保護區,地質科學研究與普及的基地。
在中國,以具有國家級地質科學意義,較高的美學觀賞價值的地質遺跡為主體,並融合其他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而構成的壹種獨特的自然區域,由國家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審定,由國土資源部正式批準授牌的地質公園,稱中國國家地質公園(National Geopark of China)(姜建軍,2006)。
《世界地質公園網絡指南和標準》規定了世界地質公園的內涵、申報程序、遴選標準和準則,其中規定世界地質公園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地質公園必須要有明確的範圍界定,並具有足夠大的面積以便促進地方經濟和文化發展(主要是通過旅遊)。地質公園應當包含若幹各種規模、具有國際意義的地質遺跡,或者其中包含了具有特殊科學意義、稀有或美麗的地質體的壹部分。這些特征以及形成這些特征的事件和過程在區域地質歷史中具有代表性。
“地質公園”是壹個地理區域,在這裏地質遺跡是保護、教育和可持續發展整體概念的壹部分。地質公園應當考慮這個地區的整體地理概況,不應當僅僅包含具有地質意義的遺址點。非地質主題是其完整的壹部分,尤其是當它們與景觀有關時,非地質內容可以展示給遊客。由於這個原因,其中包括壹些生態的、考古的、歷史的或者文化價值的遺址也是必要的。在許多地方,自然、文化以及社會歷史都密切聯系在壹起,因此不能被分開。
(2)地質公園申報的前提條件是要建立壹個管理機構,並有規劃。僅有給人印象深刻和具有國際意義的地質遺跡是不夠的。地質公園區域內的地質特征必須讓遊客易於到達,且互相連接,並具有正規公園式管理的安全性。地質公園應該由指定的地方機構或者壹些擁有足夠的管理設施、有資質的管理人員和足夠財政支持的機構來管理。特別要註意旅遊活動必須與當地狀況以及自然和文化特征相匹配,必須充分尊重當地居民的傳統習慣。尊重、加強並保護當地文化價值是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在許多地區和國家,當建立地質公園時,還要考慮土著居民的習慣。
(3)地質公園的主要目標之壹就是促進經濟活動和可持續發展。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條件和地區環境,這對地質公園所在地區具有直接影響。同時也將增強當地居民的認同,促進文化繁榮,從而使地質遺跡得到直接保護。
在保護地質公園中的地質資源時,會創造新的稅收來源(如地質公園旅遊、地質產品等)。這也為當地居民帶來了附加收入,將吸引私人資本的加入。“地質公園旅遊”是壹種與經濟有關的、力求成功的、快速發展的學科,是壹個旅遊業中的新領域,其中涉及密切的多學科合作。
(4)地質公園必須提供和組織各種工具和活動來向公眾傳播地學知識和環境保護的理念(如通過博物館、解說、教育中心、地質路線、旅遊指南、通俗文學和圖件、現代傳播媒體等)。應當允許開展科學研究,與大學開展合作,促進地質學家與當地居民之間開展交流,所有教育活動應該圍繞整體的環境保護反映出倫理導向。
(5)地質公園並非壹定就是壹塊全新的保護區域或景觀地(它可能存在於已有的國家公園或自然公園中),但與總體上實行全面保護和管理的國家公園或自然公園有很大差異。按照國家立法規定,地質公園應該保護的重要地質特征包括:有代表意義的巖石、礦產資源、礦物、化石、地形和景觀。地質公園管理機構要確保其地質遺跡的保護應與地方傳統和立法機關的義務協調壹致,由地質公園所在地國家政府決定特定地質遺跡或地質公園的保護力度和措施。
三、建立地質公園的意義
從2004年第壹批世界地質公園誕生以來,地質公園就擔負著保護地質遺跡及其自然環境,傳播自然科學知識,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等重大使命。同時建設地質公園對於保護地質遺跡,開展生態旅遊具有重大的意義,對此盧雲亭(2006)及姜建軍等(2006)有過詳細的研究闡述。
(壹)建立地質公園能更有效地保護地質遺跡和自然環境
地質遺跡,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長地質歷史時期,由於各種內外動力地質作用,形成、發展並遺留下來的珍貴、不可再生的地質自然遺產。正因為地質遺跡的這種不可再生性和珍貴性,才使得我們需要采取各種方法來對其進行有效的保護,建立地質公園無疑是其中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手段。在《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對具有國際、國內和區域性典型意義的地質遺跡,可建立國家級、省級、縣級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段、地質遺跡保護點或地質公園”。由此可見,建立地質公園保護地質遺跡和自然環境已經作為壹項基本規定列入我國的政策法規體系。該規定中還明確列出了需要給予保護的地質遺跡類型:
(1)對追溯地質歷史具有重大科學研究價值的典型層型剖面(含副層型剖面)、生物化石組合帶地層剖面、巖性巖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質構造剖面和構造形跡;
(2)對地球演化和生物進化具有重要科學文化價值的古人類與古脊椎動物、無脊椎動物、微體古生物、古植物等化石與產地以及重要古生物活動遺跡;
(3)具有重大科學研究和觀賞價值的巖溶、丹霞、黃土、雅丹、花崗巖奇峰、石英砂巖峰林、火山、冰川、隕石、鳴沙、海岸等奇特地質景觀;
(4)具有特殊學科研究和觀賞價值的巖石、礦物、寶玉石及其典型產地;
(5)有獨特醫療、保健作用或科學研究價值的溫泉、礦泉、礦泥、地下水活動痕跡以及有特殊地質意義的瀑布、湖泊、奇泉;
(6)具有科學研究意義的典型地震、地裂、塌陷、沈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遺跡;
(7)需要保護的其他地質遺跡。
(二)建立地質公園可以更廣泛地傳播地球科學和環境保護知識
地質遺跡實際上更像是壹部無字的歷史教科書,它把地球46億年的歷史靜靜地雕刻在地球的每壹寸土地上,展示在人們的眼中。他們或激情澎湃(如火山、瀑布)或沈默靜謐(如典型地層剖面、構造行跡)或絢爛奪目(如丹霞、雅丹、礦物寶石產地)或悲涼滄桑(如地質災害遺跡)……而所有的這些地質遺跡都靜靜地等在原地,待我們人類去認識和了解,地質公園的建立無疑為普通公眾打開了壹扇認識地質學、了解地球科學的窗口,人們可以在參觀遊覽山水勝景的同時學習地球科學知識,增強自己環境保護意識。
地質公園不僅有雄奇秀麗的山水,有些還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人們身在其中,不僅精神愉悅,心靈也能得到陶冶和沈澱。
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地質公園是面向公眾的科普基地,是培養未來地球科學家的搖籃,也是人們豐富知識層面開拓視野的戶外課堂,是高校教師和學生進行地質科學探索、研究的基地。
(三)建立地質公園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是由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於1987年在《我們***同的未來》中提出的,即:“既能滿足我們這壹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子孫後代需要的發展”。
20世紀80年代,人們還沒有意識到地質遺跡對於旅遊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人們更多地把發展經濟的目光放在對傳統資源(如煤、石油、金屬)的發掘上,這極大地限制了經濟發展的速度。地質公園的建立,使寶貴的地質遺跡資源不需要改變原有面貌和性質而得到永續利用,這是對地質遺跡資源利用的最好方式。
旅遊業是壹種綠色產業,通過建立地質公園,在地質遺跡和自然生態環境都得到合理的保護的前提下,發展旅遊業,進而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地質公園的建立吸引著大量的遊客前去參觀遊覽,改變了當地傳統的生產方式和資源利用方式,同時帶動當地旅遊經濟的發展,增加居民就業,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隨著旅遊活動的開展,地質公園所在地區的旅遊知名度也會顯著提升,這就會大大激發當地群眾的認同感和自豪感,激發地方文化的復興,更加註重保護當地地質遺跡和自然環境,從而形成壹種良性循環,使地質遺跡資源成為地方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