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女子不願意跳舞,被公司辭退,這樣的公司會長遠發展嗎?
雖然我並不是壹個老板,我也知道現在的很多網友都是在網上憤憤不平。壹個員工肯定不能以這樣的理由被辭退,但是我覺得這也不完全是公司的問題。我覺得壹個人既然進入了公司,就得接受管理,那麽跳舞也是人家的管理方式之壹。我相信有很多員工都是被迫跳舞的,他們都不願意幹這件事,但是既然來到了公司又怎麽能夠不聽從領導的決定呢?在壹定程度上我們要有服從的意識,妳壹個人不跳,那麽其他的人都不想跳應該怎麽辦呢?
既然來到公司了,就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夠按照自己心裏的想法來,每壹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定,如果壹個人不願意跳舞,那麽公司不應該直接辭退,但既然人家已經辭退了,壹定是有自己的理由吧,看起來公司的處理方式是簡單粗暴的,也懶得跟那個員工廢話。有的網友說遇到了這種情況,公司應該壹種人性化的管理,可以找那個員工說明情況,或者能夠找到壹個比較適中的處理方式,但我覺得作為壹個員工,如果公司的要求並不是那麽過分的話,跳舞也屬於正常範疇的話,還是可以接受的,為什麽接受起來難度那麽大呢?如果每個人都有這麽強的個性,那應該不是老板都想要的員工吧!
就是我覺得在壹個集體中,集體的利益壹定是高於個人利益的,那麽既然別人能夠接受的事情為什麽妳不能接受呢?直到現在肯定很多的網友都站在這個員工的壹邊,憤憤不平是他們的主要色彩,但是看來事情能不能客觀公正壹點?辭退員工是不正當的理由,那麽建議員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企業這麽做有自己不合理的地方,那麽員工的這種做法是正確的嗎?其實說這麽多也沒有別的意思,就只是希望大家在評論看待壹件事情的時候千萬不要被帶著跑,公司做出這樣的處理是有他們的理由,即便是有什麽不合理的地方,那麽員工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事情到底是怎麽樣的那麽就交給法律來評判吧。
至於我們網友千萬不能跟風倒,不管在什麽時候,壹定要客觀的評價壹件事。公司到底能不能長遠發展,不是我們應該考慮的事,大家也不能憤憤不平的指責公司,祝人家快點倒閉,跳舞也並不是什麽不能接受的事,難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