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被訴抄襲周梅森怎麽回應的?
《人民的名義》被訴抄襲周梅森回應:“查實壹部獎10萬”
熱播劇《人民的名義》被訴,以抄襲的名義。
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認為,這與自己7年前發表的長篇小說《暗箱》雷同,因此將編劇周梅森及制片單位等8被告,訴至法院,並索賠1800萬。
“有人說我想錢想瘋了,水軍私信裏罵得都很難聽。可是要不起訴,我覺得對不起自己。”劉三田說。
“這部作品純屬我個人創作,我閱讀的範圍、時間和精力都非常有限,不知道《暗箱》是壹部什麽樣的小說”。周梅森回應,作品如抄襲,查實壹部獎10萬。
▲《暗箱》和《人民的名義》作品。
3月底,在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的現實背景下,《人民的名義》在湖南衛視黃金時段首播。
官場故事、權錢權色交易、巨貪官員,該劇單集最高收視率破8,在網站播出總量高達300多億,創下十年來中國電視劇收視最高紀錄。
播出時,編劇兼小說原著作者、被譽為“中國政治小說第壹人”的周梅森坐在家裏追劇。
▲《人民的名義》劇照
作家劉三田也看到了該劇。曾是壹家電視臺的媒體人的她說,通過逐集比對《人民的名義》後發現,這和自己小說《暗箱》在謀篇結構、人物設置,以及地名和人名等方面都很相似。
於2011年1月1日出版的《暗箱》,是部長篇官商小說,講述女記者季子川在采訪中,發現有50多年輝煌歷史的國防廠被氯氣罐炸毀。因啟動國企改制,很多工人都面臨下崗問題。錢、安置費去了哪裏?由此牽扯出官商交易內幕。
劉三田認為,《人民的名義》在謀篇結構等方面,與自己作品存在相似、抄襲、雷同、剽竊、模仿之處,侵犯著作權,因此將周梅森及制片單位等8被告訴至法院。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達受理案件的通知書。
11月4日上午,京衡律師事務所陳有西律師確認,從5月受理這個案件,對小說仔細研究比對,做了相關調查公證工作。其提供的《訴訟服務告知書》顯示,浦東新區人民法院11月1日向劉三田下達受理案件的通知書。
故事情節講的啥?
《暗箱》寫的是什麽?圍繞老國防廠“壹石廠”的改制、收購展開。壹石廠氯氣罐爆炸事件,暴露出工人、企業、政府的三方矛盾,壹石廠並購及江東半島開發過程中暗箱操作的內幕壹步步被揭開,真正的幕後黑手——崔市長、南嶺省長、老首長等層級遞增官商勾結關系網,逐漸浮出水面。
《人民的名義》則圍繞老國營企業“大風廠”的改制、收購、破產、重建,以黑社會暴力強拆工人護廠引發的火災事件,作為矛盾制高點,暴露出幕後的——丁義珍副市長、祁同偉省公安廳局長、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副國級趙立春等層級遞增至副國級高級官員,官商勾結貪腐事件內幕。
▲《人民的名義》中,大風廠改制揭出貪腐事件
陳有西提供的案件簡介中提到,從情節整體比對看,將引導故事主線的記者調查、省長回憶、省長家人介紹等,改編時替換成檢察官偵查破案。此外,其他情節板塊“國企改制、收購”、“政府內部反腐”、“腐敗集團反擊”等情節,則高度近似抄襲,實質主線完全雷同。
周梅森則回應,中國的國企改革三十年,因為體制原因,歷史原因,特有國情原因,全國各地的國企改革所遇到的問題、困境、處理的方法及官場上的官商勾結產生的腐敗,都具有極大的相似性,不能因為自己寫過壹部這樣的文字,就不讓其他作家再寫。
創作先後能否說明問題?
劉三田方認為,戲劇性精彩的橋段,系在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任職期間,接觸到的真實的企業和訪民投訴,獨有的創作事實素材,並非公開、公知素材,不具備無源頭啟發導致***同構思的可能。
陳有西提供的案件簡介中提到,原告將工作中接觸、獲得的獨家現實題材,積累並進行藝術加工,最終首次形成《暗箱》這部描寫鋪陳高層次首長級貪官的寫實性作品。在2010年文化圈內,無此創作先例,2015年開始創作的《人民的名義》文字劇本和影視連續劇,在總體結構和故事演進脈絡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襲。
▲《人民的名義》中,牽涉副國級幹部趙立春。
周梅森表示,自己並非心血來潮突然寫了壹部《人民的名義》,三十年來壹直密切關註中國的國企改革。
此前許多長篇小說和同名電視劇都涉及到國企改革,有幾部就是以國企改革官商勾結為核心事件的,比如《人間正道》、《中國制造》(央視播出時的電視劇改名《忠誠》)、《絕對權力》、《國家公訴》、《至高利益》、《我主沈浮》……
這些小說和電視劇的問世時間從1996年至2008年。“按這位作者的訴訟邏輯,她的這部習作是否抄襲自己此前的眾多作品呢?”周梅森反問道。
▲周梅森,《人民的名義》編劇兼原著作者。
人物關系設計是否雷同?
人物關系設計上,劉三田方表示,被告作品主要三類人:政府官員、商人、國企職工。
陳有西提供的案件簡介中提到,以省市兩級官員為主要人物形象(幕後牽涉至副國級首長),圍繞他們設計出相關的上下級關系、同事關系、夫妻關系、父子關系、情人關系、政商合作關系、政府與企業、職工三方關系等,及對這些關系的串連、矛盾沖突的表達處理高度近似。被告作品參照、抄襲和模仿,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演繹、修改、變通和掩蓋。
▲《人民的名義》中的人物形象及相互關系。
周梅森提到,作品純屬個人創作,自己閱讀的範圍、時間和精力都非常有限,之前也並不知道《暗箱》是壹部什麽樣的小說。
他聲明道:“我是壹個視創作聲譽為生命的作家和編劇,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襲模仿,編劇過程中我甚至連所謂‘橋段’都不允許出現,而這位習作者卻以抄襲之名將我告上法庭,嚴重損害了本人的名譽權,對這種惡意訴訟與涉嫌的誹謗給本人造成的重大名譽損失,本人將反訴,進行法律維權。”
人名地名壹樣嗎?
此外,劉三田方表示,作家設計人名等均受個人寫作習慣的影響,壹般情況下不會發生雷同或近似的情況。特別是起名的構思暗喻,則更是獨特有內在含義的。
陳有西提供的案件簡介中提到,被告作品中,諸多人名、地名、單位名稱或與原告作品中直接雷同,或意思接近、相關聯,或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形……兩部作品人名地名存在諸多相似和意同,可以看出構思的原創性屬於原告作品,被告只是不知其意的抄襲模仿。
▲《人民的名義》中的主要人物姓名。
案件進展?
原告提出七項訴訟請求,包括要求判決確認八被告侵犯小說《暗箱》作品的著作權;停止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播出、復制、發行、信息網絡傳播;停止小說的出版銷售等等。
引人關註的是,原告還提出,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1800萬元。劉三田稱,這壹數額由代理律師根據法律條例最後列出來的。
陳有西表示,在該案審理過程中,將嚴謹審慎對待該案。最終是非對錯,相信法院審理後會作出公正判決。
周梅森說,目前尚未接到上海浦東法院的起訴書,“所謂抄襲的說法不值壹駁,我保留反訴的權利。”
雙方聲音?
此事在網上引發討論後,不少網友指出,劉三田此舉是在蹭熱度。
“有人說我想錢想瘋了,我的微博都被水軍占了,在私信裏罵我罵得都很難聽。”劉三田說,決定要起訴時,沒有任何壹個親朋好友支持,“覺得我瘋了,可要是不起訴,我覺得對不起自己。”
▲周梅森在電腦前工作
被訴抄襲的消息在網上流出後,周梅森異常氣憤。
他正進行《人民的名義》第二部的創作,剛寫了不到壹萬字。因為這起輿論風波,他停止創作,已聘請律師介入此事。“歡迎全國和世界各地讀者—起審視我的小說和影視作品,向法院舉報我任何作品的“抄襲”問題,只要壹家法院做出“抄襲”裁決,本人除接受法律處罰外,另重獎舉報者十萬元”。
大家都拭目以待,看看真相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