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帶給我們的思考是什麽?
復旦投毒案帶給我們的思考是壹個人的成長戒許總要經歷鮮血淋淋,仿佛走在古老的棧道上,戓戓兢兢,如履薄冰,才能安全抵達。
壹、案情
復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被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藥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2013年4月16日,被害人黃洋經搶救無效,於當日15:23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去世。
二、承擔後果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15年12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罪犯林森浩執行死刑。
案件背景
1、作案動機
最高法經復核確認:被告人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分別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同住壹間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黃洋不滿,決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黃洋。
2、毒物來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學呂鵬,準備向其要曾經做實驗時用過的N-二甲基亞硝胺。
林森浩從呂鵬處拿到實驗室鑰匙到實驗室將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藥瓶和壹支已經吸了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註射器帶走。
3、投毒劑量
檢方指控,林森浩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註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