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歷史背景
1、先秦
先秦時期,嶺南(包括香港)為百越之地,《呂氏春秋》中稱“百越”,《史記》中稱“南越”,《漢書》稱“南粵”。
2、秦漢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統壹六國後,“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領50萬秦軍攻打嶺南;公元前214年,秦軍基本上占領嶺南。漢朝香港隸屬南海郡博羅縣。
3、兩晉
東晉鹹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隸屬東莞郡寶安縣。東晉成帝鹹和六年將南海郡東部劃出,另設了壹個東莞郡,下轄寶安、興寧、海豐等六個縣。
4、隋唐
寶安縣改為隸屬南海郡,香港則仍歸寶安縣管理。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寶安縣為東莞縣,香港仍然隸屬東莞縣。
5、明清
明朝萬歷年間從東莞縣劃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縣,為後來的香港地區。香港島自此由明神宗萬歷元年(公元1573年)起,壹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被英國強占時,該地區壹直屬廣州府新安縣管轄。
1841年1月26日,第壹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占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俗稱“新界租約”),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通過三個條約,英國***占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也就是現在整個香港地區的面積。
6、民國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進犯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無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領,開始了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1945年9月15日,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降書,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國重新管治。
7、中華人民***和國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基本法開始實施。香港進入了“壹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歷史新紀元。
百度百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