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什麽時候調整
個稅起征點的調整時間是2018年10月1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提出了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