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形集團的基本信息
舉世矚目的哥本哈根會議於2009年12月7日召開,根據《巴厘行動計劃》,必須在本次會議上就2012年《京都議定書》到期後的國際氣候制定達成新的協議。國際氣候談判已經形成兩大陣營、三股力量、多個主體、多重博弈的利益格局,各方角力左右著國際氣候制度走向。氣候變化終究是壹個發展問題,它因發展而生,其應對措施也與發展階段有關。
美國作為最大的發達國家,出於其國內利益需要和國際戰略考慮,沒有歐盟積極主動高調,但也不願意放棄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話語權。奧巴馬新政府上臺之後,美國展示出積極姿態,但其中期減排目標甚至遠低於其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減排幅度,且以發展中大國參與作為自身行動的先決條件。其它如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在政治立場上追隨美國,形成“傘形集團”。 氣候變化問題已不僅僅是壹個限於專業領域的問題,而是全球每壹個國家都需要面對並承擔各自責任的問題。出於各自利益的不同,當前的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分成三股力量——歐盟、傘形集團、發展中國家(77國集團+中國)。
歐盟將自己視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領導者,在節能減排立法、政策、行動和技術方面壹直處於領先地位。歐盟強調美國應承擔減排責任。《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的制定通過,與歐盟的積極推動有密切關系。但金融危機暴發後,歐盟的談判態度走向消極,在資金和技術轉讓問題上,歐盟尤其缺乏誠意 。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日本等傘形集團國家的立場類似,中期減排目標低,且以壹些發展中國家參與減排為前提條件。其中,最不積極的美國在奧巴馬上臺後態度有所轉變,氣候變化成為奧巴馬政府首要政策重點之壹,其清潔能源技術最近幾年獲得突飛猛進的發展。不過,美國迄今拒絕接受《京都議定書》。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提出到2020年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25%,不過同樣把主要排放國家參與減排作為前提條件,且迄今未闡明如何實現這壹目標。
來自中國、印度、巴西、南非和77國集團主席國蘇丹的代表11月底在北京發表聲明,宣布與會各方就談判中有關重大問題形成壹致看法,堅持《京都議定書》應繼續有效,要求發達國家承擔第二承諾期減排指標。此外,哥本哈根會議成果應涵蓋長期合作***同願景、減緩、適應、資金和技術轉讓等內容,並應考慮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非洲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特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