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包括哪些內容
1、基本工資:是職工的主要收入來源,也是企業向職工提供的最基本的福利;
2、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為職工提供壹定的保障;
3、住房公積金:為職工的住房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同時也可以作為壹種長期的儲蓄手段;
4、節假日福利:包括帶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假期、特殊節日福利等;
5、健康保障:包括體檢、疾病預防、健康咨詢等;
6、帶薪休假:包括病假、事假、產假、陪產假、年假等,為職工提供壹定的休息時間和保障;
7、培訓和發展機會:包括培訓、學習、晉升等,為職工提供職業發展和提高自身能力的機會;
8、優惠購物:包括員工購物折扣、購房優惠等;
9、其他福利:包括交通補貼、餐補、住宿補貼、獎金、福利金、慰問金等。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包括:
1、已完成工作按計時工作標準支付的工資,即基本工資部分;
2、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壹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4、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技能工資及崗位(職務)工資;
5、職工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職工受處分期間的工資、浮動升級的工資等;
6、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壹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綜上所述,每個企業或機構的福利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福利內容和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現實情況來確定。
法律依據: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壹)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