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壹些女生為什麽喜歡把鞋後跟踩下去,很時尚嗎?
六七十年代,流行中山裝上衣口袋裏插鋼筆,插壹支的是小學生,插兩支的是中學生,有人為了顯示自己有學問,插壹排鋼筆!妳真要寫個字跟他借個筆寫壹下,壹支筆也用不了!現代人回頭看看那時候的照片,感覺就是兩個字——雷人!
七八十年代又流行帶墨鏡,覺得很酷!很多追求 時尚 的青年出門都戴著墨鏡,有些人低調壹點,就把墨鏡的腿掛在衣領上——雖然不戴,表示咱我還是跟上了流行風。有些人白天帶,晚上還戴,睡覺的時候也不願意取下來——生怕做夢的時候不夠酷!
現在的女生喜歡把鞋後跟踩下去當做拖鞋穿,也就有那麽點意思,好端端的鞋也要踩塌了,生怕別人說我不 時尚 。 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種種旁人看起來似乎很怪異的流行風呢?
首先,是壹部分人的標新立異,或是受壹些影視作品、明星偶像的影響。壹些人總想跟別人穿著不壹樣,突出自己,鶴立雞群,吸引眼球。
然後,很多人會覺得這樣穿很“潮”,就會形成跟風,誰不跟好像就OUT了壹樣;最後,壹種事物的流行被另壹種新的流行風所取代,也就不流行了。
當過了很久以後,回過頭去看看當年的很流行、很 時尚 、很拽很酷的照片,就會有壹種雷人的感覺,甚至“看著就想吐”!
不知您是否有過這種感受?歡迎讀者朋友留言交流。
現在街上常常會見到不少女生穿著鞋踩著後跟,也有不少男生也是。
這是 時尚 嗎?我認為是!
時尚 就是當下 社會 流行的壹種行為,特別是反應在年輕人群體中的行為。可能很多人會覺得這麽穿顯得俗氣和邋遢,但妳想想滿大街那些穿著拖鞋的呢?還有最近很火的踢瓶蓋挑戰,它為什麽就那麽流行,各種明星大腕跟風?它本身並不是壹個高大上的的玩意呀,可它就是成了流行,成了 時尚 。
那回過頭來說說女生為什麽喜歡這麽穿呢?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1、舒服。現在大部分都市女性在工作中會穿高跟鞋等,腳後跟被磨破磨腫是家常便飯,等到了日常休閑逛街時終於可以解放了!穿壹雙休閑布鞋,踩下後跟,徹底解放雙腳後跟!
2、搭配需要。有人說那不如傳拖鞋來得省事,但是拖鞋往往跟服裝不好搭配,只好折中選擇布鞋,皮鞋等。另外妳要知道女生逛街起來就是壹場馬拉松,如果穿拖鞋的話壹天下來會讓腳報廢的。
3、盲目跟風。任何事物流行起來後就必然有壹堆人盲目跟風,沒理解這種穿搭的現實意義,就顯得不倫不類。
所以說它本身是壹種流行起來的,在年輕群體裏頭的 時尚 行為。但 時尚 這東西不是誰都能理解和駕馭的,不要盲目跟風,東施效顰,最後淪為笑柄。
最好想說,做自己就好,喜歡怎麽穿就怎麽來吧!
這是種倒退,上世紀六十年代前,這種鞋後幫踩下去的穿法很普遍,叫拖拉著鞋,也有地方稱為圾拉著鞋,踢拉著鞋,實際是將有幫的鞋當拖鞋穿,在 社會 上層次比較低的人很習慣這樣,當時有人看不起河南人,說河南人三大怪,衣服不穿披身上,有鞋不穿拖拉起來,有凳不坐蹲上去,壹般比較講究的人決不會拖拉著鞋,也看不起拖拉著鞋的人,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現在讓人不齒的拖拉著鞋的習慣又成時毛了。
這看妳理解了,妳想象下這樣穿的女孩壹般比較大氣,灑脫的性格,所以穿著隨性,符合現在的庸懶風了、性冷淡風了。壹般那種很文靜淑女的女孩子就很少這樣穿鞋對吧?但如果分析第壹個這麽穿的女孩是什麽心理呢?可能是為了舒服,因為那根帶老夾在那部位會隔肉,磨皮,涼鞋又不是壹年四季都穿,那樣不踩下去的話,時間久了會起老繭,那樣對於愛美的女孩子來說就太難看了,女孩還是喜歡細皮嫩肉的嘛!這種穿法也顯示出壹種自信在裏面,霸氣側漏!想想以前女人裹腳,把腳藏起來,什麽三寸金蓮,而現在這樣的穿著也是 社會 的進步,女性地位的提高,拖鞋以前都是大老爺們的東西。
其實是因為大部分女生對自己的形體和氣質不夠自信,
畢竟,不是所有女生都跟名門閨秀或者知名藝人壹樣有那麽出眾的氣質,
她們本來站著或者坐著時,
氣質已經夠low了,
如果再彎著腰,駝著背,去提鞋跟,
那麽氣質壹定會再打折扣。
所以,為了不讓自己看上去更low,
不得不選擇看似優雅嫻靜的踩鞋跟的方式,
因為她們生怕因為自己下蹲的動作不好看而丟分~尤其是公***場合。
另外,還有壹部分女生,因為腰寬、臂粗、腿肥,關節活動範圍受限制,很難蹲下或者擡起腳,甚至手壓根夠不到腳,
(孕媽媽們壹定深有體會)
所以,迫不得已,只好讓鞋跟就這麽踩著
有很多人穿鞋的過程中,不註意穿搭方法,就會出現這種狀況,就踩後跟這種穿法,不但影響美觀,並且很感覺很邋遢。
所以正確的穿鞋方法是很重要
這是孝子穿法.家裏辦白事就這麽穿
踩不踩不是問題,主要是我鞋磨腳,穿襪子還熱,這麽穿比較舒服
現在的 社會 跟過去真的沒法比,過去的人們都是中規中矩,特別是女人更是註重自的衣表。其實任何壹個時代都是人的思想觀念在左右著人們,過去的女人擦脂描眉穿著暴露就會被別人唾罵,會覺得這種女人放蕩不守規矩,但是隨著 社會 的發展,西方文化的沖擊,人們已經接受了開放,甚至對於個人的穿著已經不在走常人路了。
象題主說的這種現象,如果在過去人們就會說這個女孩太邋遢,沒有人樣。可在現在由於審美的不同,這種行為就會覺得是壹種 時尚 。現在流行的破洞褲,在過去除了乞丐誰能穿出去?
社會 在變化, 時尚 在改變,人們的穿著已經隨心所欲,只有妳想不到的 時尚 ,已經沒有穿不出去的風格了。
我們這邊只有當孝子時才趿拉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