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美國不流行“富二代”之說?
最近看到壹篇文章《中國八十後億萬富家女集體上位接班》,裏面提到幾個大公司的老板的女兒們上位接班,幾年就成了身價億萬的富二代,有的甚至還超過了父母的財產,她們如何擁有那麽巨額的財產,我想無需我說,大家都心知肚明。我這裏不是否定她們的能力,更不是嫉妒,可以說她們都是很有能力的女性。 我感慨為何美國的八十後富家兒女難成為億萬身價的富人呢?難道是他們沒有能力?在那麽多富人中,顯然不是他們都沒有能力,而是美國的繼承制度限定了他們成為億萬富翁的機會!!! 我在紐約幾年了,我們這塊很多大公司,還有不少中型和小型公司,這些公司的老板也算得上是富人了。可我知道的壹些富人們的兒女們好像很難成為富翁,就連成為公司的副總裁都很難,很多根本不在父輩公司裏工作。在父輩公司裏上班的兒女們,大多是個員工或者小小的管理階層罷了,沒有看到當什麽總裁的(興許有,只是沒見到罷了)。 在父母公司上班的,大都從小小員工做起,也有擁有比較高位置的富家兒女,但是不管是什麽位置,就算是當上了副總裁,他們都不能擁有這家公司,最多得到工資報酬,或者按照規定分紅罷了。他們的工資和壹個外人在本公司同等職位的報酬大都壹樣,不會因為他們是老板的兒女們就能得到高高在上的報酬。他們也可以那麽做,不過他們就要繳納很高的個人收入稅了,這麽壹來,高工資也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記得06年我在報紙上看到壹則報道:壹個校長利用職權之便,把他的親戚聘到自己的學校當壹位管理員,結果這位親戚的工資比職位更高人員的報酬還高,為此這位校長下臺了。當然私人老板的公司,不存在下臺壹說,但這位老板的兒女必然繳納高額個人收入稅,這麽壹來沒有公司願意那麽做了,還不如把錢捐贈給那些競選官員們,下次生意來的時候好給自己公司帶來利益。 我老公公司老板是個猶太人,不算是最有錢的,也算是比較有錢的富人,他們的女兒也在公司上班,可她很多事情都做不了主。工資高低就不管了,反正都逃不掉上稅。如果美國的老板可以給自己的孩子們開天價工資而不用交稅的話,我想很多老板早就用這種方法把資產慢慢轉移給兒女們了,不用等到死後再給女兒們去上那高額的遺產稅了。 其次這裏富人們不管兒女在公司也好,不在公司也好,根本無法成為公司的法人,只能是公司的員工,和其他人壹起得到相應平等的報酬罷了,為了體現員工價值,他們大多不願意給自己的兒女們開高工資,不但沒有意義,反而影響員工的積極性,這麽壹來,無論兒女們多麽能幹,也不會那麽直接就成為億萬身價的富二代。當然他們可以自己開公司,但不能開父母的子公司,如果開的是父母的子公司,又是父母出的本錢,這公司只能屬於父母,不屬於第二代。如果他們自己開壹家獨立的公司,那麽這些本錢也不能由父母幫著出,壹旦父母給他們出了本錢,這壹大筆本錢就要繳納高額稅。如果依靠自己工作的收入積累來開大公司,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工資收入在繳納這樣那樣的個人稅後,所剩不多,如何能積攢那麽大壹筆錢來開大公司呢?顯然是天方夜譚了。就算是當了父母公司的副總裁,那也要工作多年才能積累那麽壹大筆錢來開公司,可能也開不起大公司,也得貸款來解決資金問題。 也不是說他們就不可以自己開大公司,可以向銀行貸款,或者幹脆向父母貸款都行,但是這貸款還得按照法律規定來還貸。父母借給的那壹大筆錢,壹旦兒女不還貸,那這個女兒或者兒子就要上高額稅了,否則視為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 無論用什麽方式,也無論妳多麽能幹,都不可能就這麽把父母的公司接手過去,也不能開父母的子公司,更不能從父母那裏拿錢來自己開公司。那麽怎麽得到父母的公司呢,那就是按照繼承法規定,交納高額遺產稅後,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公司了;或者父母幹脆給妳壹大筆錢,在妳按照規定繳納高額稅收後自己開公司賺錢而成為富翁。所以美國的富二代不流行,無論多麽能幹,不可能如此容易成為億萬身價的富二代,他們必須是繳納了高額(大約50%或者更高,也可能更低,根據財產高低來決定,財產越多,稅額越高)稅後才能直接成為富二代。 當然也有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成為富二代的,但那絕對是自己白手起家!!!!這就是美國政府的“劫富濟貧”政策,幫助平衡壹下貧富差距,就這麽規定仍然貧居差距如此巨大,那我們親愛的祖國,那貧富差距就不知道多大了!!照這樣搞下去,只要兒女們不是那種揮霍無度的話,社會又安穩的話,自然成為富二代,富三代,富四代......都可以!!!! 美國也不是所有遺產繼承都要繳稅,在紐約好像是每個人繼承的金額少於25萬美元(具體多少不清楚,大約這個數字,還有就是每個州法律有些不同,可能規定數額也不同,但肯定免稅上線不會很高)不用繳納遺產稅,高於25萬部分就要繳納遺產稅了,繼承越多,繳納的比例就越高,最高的可以達到50%或者更多。姐妹兄弟們看了有何感想?補充:美國上市大公司比較容易傳承下去,因為上市大公司,孩子們在付了高額的遺產稅後,可以繼承大量的股份,公司讓其他人來運作,如果兒女很能幹的,也可以去運作,兒女繼承的股份可以保證兒女們穩定的收入,如果公司盈利不斷上升,兒女們手裏的股份價值就可以更高,收入也可以多過父輩。除非公司嚴重虧本或者倒閉,壹般來說還不成問題。比如說大家都知道的迪斯尼遊樂場,原老板的後代就繼承了娛樂場的股份,不過公司不由他們管理運作了。他們可不是白繼承,他們要壹代代不斷繳納巨額稅收後才能繼承。這也是為何我們看到美國有很多上百年歷史的大公司,往往不是家族的了,只是沿用了創始人的名字,他們的後代們早已退到了幕後。那些沒有上市的中小公司就更難壹代代傳下去了。為此我老公說,這規定不好,為何自己辛辛苦苦創下的公司就不能直接傳給下壹代呢?還要再分配呢?看看,美國老公可是中國式思維!其次妳們也看到過報道,我們這裏也親眼看到那些富人的豪宅,有的甚至買了整片湖泊,或者買了壹片大大的海灘,這樣的豪宅每年的房產稅高得不是我們可想象的範疇,如果女兒們不能得到和父輩壹樣多的財產(他們在繳納高額繼承稅後,往往得到比父輩少很多的財產),也難以維持父母的豪宅。我們這裏聽到很多歷史上的,還有生活中的故事,很多兒女不得不賣掉父母的巨大豪宅,為什麽呢?就是那每年的房產稅,他們也繳納不起而不得不賣出。美國不是所有地方的房產稅都收壹樣多的錢,不同地方,不同地區,不同房價,不同環境,房產稅的差異很大。給妳們壹個例子,我在長島看到壹套六七百萬美元的豪宅,結果每個月的房產稅就是6000多美元。那麽上千萬,億萬的豪宅的房產稅,大家就可以設想了。美國也有很多合法逃稅的方式,下次我會寫到這個問題,但是和自己擁有的所有財產相比,那是很少部分,無關痛癢,壹句話,偷稅漏稅可以,但是很難不被政府抓現行,其後果影響很大,損失也巨大,不然那些富人是笨蛋嗎?他們肯定要爭相逃稅了。就這樣美國還有專門研究合法逃稅的人員,告訴人們怎麽合法逃稅呢,好玩吧? 所以美國人不仇視富人們,他們的富有都是幾代人不斷努力工作的結果,從壹個小公司到大公司,很難壹代人就完成(像比爾蓋茨之流是奇跡人物了),往往經歷幾代人像狗壹樣幸苦工作換來(大公司我不知道,但我看到很多中小型公司老板工作每天長達十幾個小時,而且事事親為),每壹次法人的更換都需交納了很高的遺產稅,大家還有什麽理由仇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