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具體措施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
(2)優化司法職權配置。
(3)推進嚴格司法。
(4)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
(5)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6)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
(1)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
(2)優化司法職權配置。
(3)推進嚴格司法。
(4)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
(5)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6)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