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砸他人財物屬於什麽罪
打砸他人財物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罪。
惡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罪行確認如下:
1、要看損壞他人財物的金額和次數,如果金額達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則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則屬於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立案標準如下: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為故意。
綜上所述,打砸他人財物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