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解讀:公共閱報欄(屏)納入公共文化服務設施
第十四條 本法所稱公***文化設施是指用於提供公***文化服務的建築物、場地和設備。主要包括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體育場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家(職工)書屋、 公***閱報欄(屏) 、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覆蓋設施、公***數字文化服務點等。
解讀
本條是關於公***文化設施的規定。
公***文化設施包括建築物、場地和設備。建築物包括房屋建築和附屬設施等其他建築物,是公***文化設施的主體。場地包括室外活動場地(含運動場地)、人員集散場地、道路、停車場、綠化用地等。設備包括給水排水、通風空調、供熱消防、網絡布線等建築設備,以及根據設施不同功能配置的圖書閱覽、演出和展覽、數字采集加工和服務、體育、廣播電視信號發射、傳輸、監控設備等專用設備。
本條突破行政隸屬界限,以“大文化”的觀念界定並列舉了16類公***文化設施。其中,圖書館是指公***圖書館,為公眾提供文獻信息資源的借閱與咨詢等服務。博物館是向公眾提供人類活動和自然環境的見證物的展示服務。
文化館為公眾提供文化藝術的欣賞、學習、創作和各類群眾文化活動服務。美術館是博物館的壹種,為公眾提供美術作品展示服務,並開展收藏、研究工作。科技館(科學技術館)為公眾提供科普教育、科技傳播和科學文化交流活動服務。
紀念館也是博物館的壹種,是為紀念有卓越貢獻的人或重大歷史事件而建立的紀念地。
體育場館是進行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及身體鍛煉的場所的總稱,為公眾提供運動訓練、運動競賽及大眾體育活動服務。
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是以不同社會群體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集科技、藝術、文學、體育、保健等為壹體的綜合性服務。
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包括鄉鎮綜合文化站)提供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多功能於壹體的綜合性服務。
農家(職工)書屋是在行政村(或企業)建立的、提供書報刊和音像電子產品閱讀視聽服務。
公***閱報欄(屏)包括閱報欄和電子閱報屏,是在村(社區)和其他公***場所設置的,為公眾提供報紙閱覽和其他信息服務。
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覆蓋設施指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臺、站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設施,為公眾提供廣播電視服務。
公***數字文化服務點是在基層和其他公***場所設立的,以公***數字文化服務網絡為依托,向公眾提供數字文化資源服務。
除上述16類外,還有壹些其他公***文化設施,如殘疾人活動中心、文化公園、文化廣場等。
發展電子閱報屏的重要意義
重視均等、普惠的文化公***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的文化需求,維護人民公***文化權益,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壹個特殊要求。公***服務,是現階段解決城鄉文化資源分配不公、城鄉文化生活差別的重要手段。現在整個文化市場城鄉差別比較大,壹些基層的人民群眾,特別是農村的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還不那麽豐富,可用的文化資源較少,能夠享受到的公***文化服務不多。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要實施遍布城鄉的閱報欄工程,特別是電子閱報欄工程。2017年3月開始實施的《公***文化服務保障法》,將公***閱報欄(屏)正式納入公***文化服務設施範圍,電子閱報欄迎來新壹輪發展機遇。目前,全國電子閱報欄已經有幾萬塊,在推動文化惠民、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意義
1
公***閱報欄,是擴大黨報輿論影響的重要載體,也是提升公***文化服務水平的重要媒介。 盡管互聯網、手機報等新興媒體發展迅速,但作為精神文明傳播陣地的公***閱報欄,以花錢不多、占用空間不大以及承載信息豐富等優勢,壹直深受基層群眾的歡迎,其在建設精神文明、和諧社會中的宣傳教育作用不可低估。
2
發展電子閱報欄,結合多點觸控技術、5G、互聯網技術,有利於進壹步推動城鄉精神文明建設,普及“全民閱讀”、“綠色閱讀”,傳播先進文化,縮小城鄉公***文化供給差距,增強城鄉文化品味,提高居民文化素質,推動國家文化振興。
3
發展電子閱報欄,以“終端+雲端”整合服務功能,有助於推動公***文化服務集約式發展,壹站式滿足用戶服務需求,提升服務深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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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電子閱報欄,結合傳統媒體業務轉型和城市文化設施建設,有助於推動媒體融合,創造壹個全新的盈利模式,提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帶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