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廣劫案的張君團夥常德庭審直擊:昔日惡魔醜態百出
2001年4月16日09:19 大河報
被告席上的殺人惡魔
14日至15日,7個殺人如麻的惡魔被押上被告席。在法庭上,他們的醜態和表現卻各不相同。
趙正洪抓耳撓腮
從被押進審判廳的那壹刻起,趙正洪就開始東張西望。這個惡人坐到被告席上以後,不是擰鼻子就是掏耳朵。當審判長宣布依次對被告人驗明正身時,趙正洪就摸著右腮看他的同夥。可能是動作太多,法警告誡他要坐好。可法警剛離開,趙正洪就又扭頭向背後的旁聽席看起來。
半個小時以後,趙正洪開始打哈欠,時而摸著腦袋,皺著眉頭,時而翻著眼睛朝上看,還自言自語地說著什麽。當審判長宣布將嚴若明等6名被告押回羈押室候審時,趙正洪站起來微笑著對法警說話,眼睛則朝審判廳二樓的旁聽席上看。他的這壹舉動被在場的許多人都看到了,引起噓聲壹片。記者身邊壹位女士說:“真是變態!”
嚴若明模棱兩可
嚴若明是第壹個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嚴若明聲音小,吐字不清楚,審判長不得不幾次提醒他大聲說話。
當公訴人通過多媒體顯示屏向法庭舉證,證明嚴若明的犯罪事實時,嚴仍低頭若有所思,不看屏幕,審判長再次提醒他註意看屏幕。
當多媒體屏幕上顯示嚴若明在“上海壹百重慶店搶劫案”前踩點時的影像時,審判員問嚴若明:“屏幕右上角戴帽子的瘦高個是妳嗎?”嚴稱“看不清”,重新播了壹遍後,嚴稱“不像”,再問,嚴又說“不太像”。
李澤軍為何而哭?
李澤軍是張君的親外甥,也是張君團夥中的二號人物,他參與的第壹起案件是“長沙東塘友誼商城黃金搶劫案”,當他按照法庭的要求將犯罪經過敘述後,公訴人和審判員先後向他發問,其間,李突然抽泣、哽咽,眼圈發紅。可當他看到顯示屏上被害人被害的慘景時,目不轉睛,卻無動於衷,無絲毫表情。
陳世清表裏不壹
陳世清比其他幾個人瘦小,臉也又瘦又黃。被告席上的陳世清耷拉著腦袋,偶爾擡頭看壹下四周,趕緊就把眼光收回來了,從外表上看,很難想像他是壹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7名被告人輪番受審
犯罪事實鐵證如山
本報常德訊14日至15日,是“9·1”常德大劫案及張君、李澤軍團夥系列案的法庭調查階段,法庭對公訴人指控的多項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
14日上午8時30分,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壹審判廳。公訴人、辯護人依次出場,然後全體起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席,正式開庭。
由常德市中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魏雲良、副庭長聶龍、曾曉東組成的合議庭法官端坐於法庭正中,以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彰福為首的公訴人和龍占河、黃哲華等辯護人分別坐在法庭兩側。
8時32分,隨著審判長壹聲令下,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李金生、許軍、王雨等七名被告被14名法警押上被告席。
8時48分,公訴人陳彰福宣讀起訴書,長達24頁的起訴書中,公訴人對7被告從1996年12月到2000年9月1日止,先後犯下的樁樁罪行進行列舉和指控。起訴書宣讀完畢後,庭審進入法庭調查階段,14日至15日兩天,7名被告輪番受審,法庭對檢察機關指控的12項具體犯罪事實進行了調查,具體犯罪事實主要有:
上海第壹百貨重慶店黃金搶劫案
1996年12月,嚴若明在張君的邀約下從湖南趕到重慶,和張君壹起進行射擊訓練,並到上海第壹百貨重慶店附近熟悉地形。12月25日下午6時許,張君攜帶五四式手槍壹支和壹枚手雷,嚴若明攜帶榔頭等作案工具,竄至上海第壹百貨重慶店黃金屋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張君開槍將唐明亮、向光銀擊成重傷,致鄭中華輕傷。***搶得黃金飾品5043.14克,價值63萬余元。
長沙市東塘友誼商城黃金搶劫案
1997年9月,李澤軍、嚴若明在張君召集下預謀到長沙搶劫。11月7日下午6時許,張君攜帶兩支手槍,李澤軍持壹支手槍,嚴若明持鑿刀等作案工具竄至長沙市東塘友誼商城黃金首飾櫃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張君開槍先後將該商城兩名營業員吳浩、余樂打死,致譚美萍輕傷,致黃佳輕微傷。
搶奪作案工具,殺害出租車司機
為準備搶劫武廣黃金櫃的作案交通工具,1998年12月19日,張君與趙正洪竄至長沙市,將曠躍良駕駛的壹輛出租車騙至壹偏僻路段,張君開槍將其打死,並召來李澤軍、陳世清、王雨,令他們與趙正洪壹起將被害人屍體拋棄。
張君及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棄屍後,於1998年12月20日淩晨駕車行至湖北省公安縣公安局南平治安檢查站,張君恐罪行敗露,突然開槍將工作人員溫靜擊倒,遂駕車回竄,逃經南平收費站時沖關而過並開槍將工作人員周賢林打死。
武漢廣場黃金大劫案
1999年1月4日晚7時許,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分持五四式手槍及其他作案工具,乘坐騙租的出租車,持槍挾持司機強闖武漢廣場,搶劫武廣黃金櫃,搶得現金3.3萬元,黃金飾品21878.627克,價值2634215元。逃跑時張君、李澤軍、趙正洪開槍將攔截他們的武漢市公安局巡警方亮、陳勝琪擊傷,將保安人員張波及行人劉曉兵、孫建國擊傷,並致現場民工王小明死亡。
重慶商業銀行陜西路支行朝東路分理處搶劫案
2000年6月19日上午9時,到達現場後,張君下指令,李澤軍即朝剛從銀行提款路過此地的陜西路支行壹經警開槍,將其擊倒。陳世清開槍將另壹經警擊傷後,又持槍向擡著錢袋的女職員張勁射擊,當場將張勁打死,搶得銀行現金142934.74元。張君在現場開槍將出租車司機羅運洪打死後,搶得出租車接應李澤軍、陳世清逃跑。
搶劫殺害安鄉縣農行行長胡夢廉、張元珍夫婦。2000年上半年,在安鄉縣農行工作的許軍向張君提供了行長胡的住址、照片等情況。同年8月15日,許軍向張君提供了胡在家的準確情況,並在胡家附近觀察,將情況不斷向張君匯報,張君、陳世清、趙正洪持作案工具駕車到安鄉。張君、趙正洪騙開胡家房門,用槍逼住胡夢廉夫婦,召來李澤軍趕來參與。張君在胡家搜出現金1.6萬元,存折3張,以及手表、移動電話、照相機等財物。次日淩晨,他們將胡、張二人帶到津市市附近壹棉花地,張君開槍將兩人打死,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將屍體藏匿於車後備廂,於第二日將屍體埋入常德市鼎城區沖柳河灘中。
庭審的調查階段,公訴人、辯護人先後對壹些證據和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了詢問。今天法庭調查將繼續進行,法庭還將對檢察機關指控的這些被告人的其他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法庭上張君團夥互相攻擊
在近兩天的庭審中,張君團夥各被告向法庭的供述與張君的供述多有不壹致之處,出現“狗咬狗”的局面。
14日上午,被告人嚴若明在向法庭供述1996年12月張君邀約他壹起實施搶劫上海壹百重慶店黃金屋壹案時,嚴若明聲稱張君打電話要他去重慶時,只是說請他“做生意”,他並不知道張君是要他搶商店,而從多媒體舉證系統顯示傳來的張君的供述則稱,張君在打電話給嚴要他來“做生意”就是搶商店,這個意思嚴若明早就懂。
14日下午,在談到為實施武廣劫案王雨的表現時,張君的供述是他與趙正洪為準備交通工具到長沙劫車時,交待王雨要他在常德桃林賓館組織陳世清、李澤軍進行模擬訓練,並吩咐曾在深圳當過武警的王雨教他們槍械知識,並說王雨壹開始就積極,還向張君建議武廣劫案完成後,該“處理”的人就處理掉,這天下就是他倆的了。可王雨則當庭予以否認,說他沒有參與武廣劫案的策劃,也沒有教李澤軍、陳世清槍械知識,更沒有提過“處理人”的建議。
15日上午,在供述1998年12月20日淩晨,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等人在湖北省公安縣南平兩次沖關時,張君及李澤軍的供述是各持壹把手槍,後來張君的手槍給了趙正洪,而趙正洪則稱他在這個過程中自始至終未拿槍。
許軍當庭翻供張君供述能否成為證據控辯雙方發生爭論
本報常德訊法庭調查在15日下午4時30分出現高潮,被告人許軍當庭翻供,其關於2000年上半年與張君策劃搶劫中國農業銀行安鄉縣支行金庫案和同年8月15日~16日搶劫殺害胡夢廉、張元珍夫婦的犯罪事實的供述與其此前向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的供述大相徑庭,而公訴人隨後出示的壹條證據,即張君對此犯罪事實的供述又引起控辯雙方的激烈爭論。
許軍說:張君曾給過他壹張手機卡而不是此前供述的兩張;他沒有向張君提供過胡夢廉的照片,更不知道張君9月15日到安鄉縣搶劫殺害胡、張夫婦的犯罪動機。許軍還說,之所以與以前供述不同是因為公安機關把他的精神“搞崩潰了”。公訴人把張君的供述作為證據當庭出示。
據張君說,許軍在此案中的作用和他壹樣,遠比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的作用大,是主要的組織者和策劃者。張君還說,他曾給過許軍兩張手機卡,是許提供照片並積極策劃參與搶劫殺害了胡、張二人,其在此案中起關鍵作用。並且在此前策劃搶劫安鄉縣農行金庫也是許軍提供的地圖,且許軍還向他提出了種種建議。
而許軍則稱這是“天方夜譚”,壹派胡言。辨護人則認為同是被告的張君的供述不能作為證據。控辯雙方均引用相關法律證明自己的觀點。
辯方律師稱張君的表現證明他已變態,其言行是妄圖把他自己塑造成壹個“英雄人物”,且其早就有言行表示對許軍不滿。
許軍是張君的高中同學,捕前是安鄉縣農行工作人員,張君、李澤軍、陳世清系列案中許軍被指控參與作案壹起,構成搶劫罪,並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庭審結束後,壹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許軍翻供事關重大,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在撒謊,那麽法庭將會對其從重處理。本報記者許笑雨(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