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強行入住酒店又要全額退款遭拒,臨走做驚人操作破壞?
這個女士的要不就是性格極端,囂張跋扈慣了;要不就是氣量極小,容不下委屈,稍有不滿就會頃刻發泄。?
就這位女士的行為,要分兩個階段來看。 首先強行入住事後要求全額退房。這個階段階段可以報警,但是從目前大多的出警記錄看,大概率都是協商解決,反正最終肯定酒店會吃虧。當然酒店也可以不報警自行協商。?
另外壹個就是這個女士事後的神操作,居然把物品放進馬桶導致漏水從而影響到酒店的設施問題。這裏面涉及到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是否達到立案的標準,這個需要酒店進行評估;如果沒有達到,也可以選擇報警,就這個行為進行治安處罰。?
同時酒店也可以單獨就酒店的損失要求這位女士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裏面酒店可選擇性比較多,但是各個對該女士不利,所以得不償失,何必呢!
酒店錯了,壹開始就錯了。?
我以前在酒店做前臺的時候,遇到需要超前入住的,就沒有壹個有脾氣的,都是好言好語來商量,誰敢吵著鬧著就要超前入住的,直接說沒房,可以退訂——再敢鬧事的,直接保安帶走,報警處理。 哦,我明白了,保安已經被剝奪執法權了,所以酒店失去了最有力的保障。?
好吧,這壹點能理解了。至於為啥不接受這類客戶——因為他們不會是只有這壹點點毛病,壹開始就鬧的人,壹定會鬧到最後,通常都是從入住到退房到評價,就沒有壹個環節他們不惡心妳的。
而且他們的預定肯定是網絡渠道最便宜的渠道來的,花最少的錢,給妳最多的惡心,酒店又不傻!(甚至還有競爭對手雇人來惡心妳的。)
妳要真是前臺訂房(最貴的方式,前臺現開的房間,辦理的前臺也有提成),妳就算脾氣大些,沖著妳花的錢也能接受了。?
別看酒店都會收押金,遇到這樣的人,那點押金肯定不夠,所以聰明的酒店壹定會從壹開始就拒絕這樣的客戶,把沖突扼殺在壹開始。?
這也符合社會道德的壹個推論:在維權成本高的社會,不善良的人或單位,尤其是不憚以最大的惡意揣測別人的,更容易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不講道理的人,每壹次讓步,都是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