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殺警越獄案
2012年12月,高玉倫因殺死“發小”而被捕,2014年9月2日,其殺警越獄,潛藏山林達10天,最終落網。2015年11月13日,高玉倫被判處死刑。
高玉倫,1964年出生於延壽縣延河鎮,9歲開始上學,18歲那年父親去世,他輟學回家開始種地。此後三十多年壹直經營著自家40多畝地,從來沒出過縣城。
期間,因為給兒子結婚買房和在村子蓋房,借了8萬多外債。
2009年冬天,高玉倫打算將懷孕足月的兒媳接到縣城生子,因為臨走前妻子沒有及時做飯而發生爭吵。隨後,妻子就喝農藥自殺了。這是高玉倫心中難以拔出的壹根長刺。
2013年12月4日,村民王鳳軍家殺了豬,請了七八個老鄉來家裏吃殺豬菜,高玉倫與“發小”李德月也在邀請之中。
席間,高玉倫與李德月因為壹些瑣事發生了口角,高玉倫氣憤之下用殺豬刀捅死了李德月。也因此,高玉倫被捕入獄,並很快被判處死刑。
2014年9月2日淩晨4時29分,被關押在延壽縣北郊的高玉倫夥同犯友王大民、李海偉勒死了獄警段寶仁後,鉆過2米高鐵柵欄下的空隙,逃進看守所北邊的玉米地,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案發後,印有三人囚服照和身份信息的通緝令幾乎貼滿延壽縣,警方倡導市民提供有價值的線索或協助抓捕逃犯,賞金最高可達15萬元。
9月3日晚間,王大民和李海偉被抓捕。此後10天來,延壽縣村民多次向警方舉報“發現高玉倫的蹤影”,警方趕到後均被其逃脫。7日下了壹場大雨,崎嶇的山路變得泥濘不堪,讓搜捕更加困難。
9月11日14時,延壽縣青川鄉興隆村200畝玉米地被五輛大卡車的民警包圍,警方展開了大規模搜捕 ,躲避其中的高玉倫逃往親戚塗建國家中躲避。
在高玉倫躲避塗家期間,塗家人勸其自首無果後,將高玉倫捆綁起來並報警,警方於17時左右趕到將其擒獲。
2015年11月13日10時許,黑龍江哈爾濱延壽9.2殺警越獄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倫、王大民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海偉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