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日貨的歷史背景
歷史上的“抵制日貨”運動
應該說, 抵制日貨已經是中國歷史上的壹個老話題了。最早的壹次抵制日貨運動是在1908年,中國水師在澳門附近扣留走私武器的日本船只,引起中日外交糾紛, 隨即由粵商自治會發起了中國近代歷史上第壹次抵制日貨運動。
1919年的五四運動中,圍繞著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的歸屬, 中國掀起了最轟轟烈烈的抵制日貨運動,而且效果明顯。
在1918年的時候, 日本在列強對華商品輸出的總量上占44.9%,可是從1919年以後就持續走低, 到1921年降低到24.5%;在1923年因為收回旅順和大連問題, 抵制日貨再起, 當年日本對華輸出量只占各國對華輸出總量的24.2%。
二十世紀上半葉中國的“抵制日貨”運動中,所涉及的貨物是相對簡單的,主要是棉紗織品、日用百貨等輕工業產品,也包括日本在中國的采礦生產。這時期,日本資本對中國的大規模直接輸出相對較少,所以抵制容易發生且易於達到目的。
抵制日貨對民族工業的發展也起到了壹定的幫助,中國和日本的紡織工業競爭相當激烈,而抵制日本大量生產的粗布就降低了其和上海、江浙等地的紗廠競爭;南洋兄弟煙草公司也是發家於抵制日貨運動時期,該公司壹直把抵制外貨、振興國貨作為主題, 宣傳自己的產品。
清末中國首次抵制日貨運動
1908年2月5日,日本輪船“二辰丸”號在澳門附近的中國領海九洲洋進行軍火走私活動,清朝廣東水師巡艇聞訊前往搜查。水師將船上人員及軍火扣留,還降下了輪船上的日本國旗。
這件事發生後,日本外務部於2月14日,指責中國侵犯了日本的利益,侮辱了日本國旗,向清朝政府提出了嚴重抗議。葡萄牙殖民主義者也為虎作倀,誣蔑中國水師的緝私行動“有違葡國所領沿海權,並有礙葡國主權”。日本奉行其強盜邏輯,得寸進尺,於3月13日向清政府提出了立即放回“二辰丸”號、罰辦處理此事的中國軍官、水師鳴炮公開向日本道歉、賠償日方壹切損失、中國拿出2.14萬元日金收買該船所載的全部軍火等五項無理要求。3月15日,清政府外務部表示接受日方的要求。
消息傳到廣州後,各界人士無比激憤。3月18日,幾千名群眾聚集在兩廣總督衙門請願,要求總督張人駿向外務部陳述利害關系,拒絕日本人的條件。在此同時,徐勤、徐佛蘇等在上海召集粵籍人士集會,倡議抵制日貨。但清政府畏敵如虎,不予理睬。
3月19日,粵商自治會會長陳惠普等召集有壹萬多人參加的大會,定是日為國恥紀念日。粵商自治會員提議發起壹個抵制日貨運動,與會者無不響應,決心發揚1905年廣東人民抵制美貨運動的精神,以抗議日本的罪惡行徑。有人當即提出要去調查在粵日貨的狀況。會還未散,即有商人將商店所存日貨拿到會場上燒毀。會後,“壹時各商,紛紛將日貨棄擲”。有壹千多名群眾再次聚集,高舉“挽回國權”的大旗,沿街演說,遍貼“不買日貨”、“燒毀日貨”的標語。當洋務局總辦溫宗堯要到日本兵艦上鳴炮謝罪時,粵商自治會率眾前去阻擋,嚇得溫宗堯不敢前往。群眾還自發召開了壹個追悼會,悼念因抗議美國暴行而蹈海自殺的愛國誌士馮夏威,借以鼓舞反日情緒。3月22日,日本駐華公使要求清廷禁止粵人抵制日貨。
在此期間,廣州市內“日貨幾絕於市,日商之損失,不可勝數計”。反對日貨浪潮很快就波及到上海、梧州、南寧、香港等地,“影響之及,極至南洋美洲各埠,歷數年而不懈。”
1908年的廣州人民抵制日貨運動,是由粵商自治會等商人組織發起和領導的。這是中國第壹次抵制日貨運動。在3月底至4月,僅廣州壹個口岸,日貨進口就減少了300萬元。在1908年、1909年兩年內,日本對華輸出貨物分別比1907年減少了2500萬元和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