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列車發生事故或緊急停車時要怎麽辦
當列車發生事故或緊急停車時解決方法如下:
1、乘客避免慌張,安靜坐在位置上,等待列車乘務員的指揮;
2、列車長應當立即聯系列車控制總臺,報告情況,壹保障安全;
3、列車的乘警應當加強巡邏與警戒,避免意外事情發生;
4、相關修理人員應當立即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保障列車安全平穩的運行。
旅客列車遇有火災、爆炸、食物中毒事故,列車治安案件、旅客意外傷害、死亡等突發事件時,班組乘務人員要快速反應,緊密配合,果斷處置,及時報告。列車長及有關乘務員在進行應急處理時,要註意收集情況,記錄有關原始數據備查。
構成行車事故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迅速逐級上報;同時列車長要立即報告本段值班室,站段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發生行車重大、大事故時,可直接向鐵路局報告,以保證信息暢通。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八條 事故發生後,列車司機或者運轉車長應當立即停車,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對無法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進行處置。
為保障鐵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運輸需要不宜停車的,可以不停車;但是,列車司機或者運轉車長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接到報告的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第十九條 事故造成中斷鐵路行車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必要時,鐵路運輸調度指揮部門應當調整運輸徑路,減少事故影響。第二十條 事故發生後,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鐵路管理機構、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必要時,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