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國公民使用雙重國籍的這種違法情況,國內法律怎麽規定懲罰的?
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其中國國籍已經自動喪失,並不存在處罰的問題。
根據我國 《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擴展資料:
“主要是為了打擊‘裸官’腐敗”
看到7月15日公安部公開強調要嚴查雙重國籍的消息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便敏銳地感覺到,這除了是對中國國籍法的嚴格執行外,背後更有著深層的含義,那就是打擊貪腐。
“清查雙重國籍主要是為了打擊‘裸官’腐敗。”任建明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所謂“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兒女都遷居到國外,錢也帶到國外,而自己壹個人留在國內的官員,還有壹些官員自己也辦理了外國國籍。
“如今通過取得外國國籍等手段將非法資產轉移國外已經逐漸成為了官員腐敗的新特點”。
2013年9月,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因涉嫌受賄被檢方提起公訴後,其在美國的豪華別墅和大量資產也被曝光,壹時間輿論嘩然。但這只是冰山壹角。
中國社科院2011年的壹份報告顯示,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包括“裸官”在內的各種貪官等有1.8萬人外逃,攜帶款項8000億元人民幣,公安部的壹項統計數據也顯示,2013年中國至少有500名官員逃往國外,其中大多數人藏在美國、加拿大以及歐洲等壹些國家。
官員們選擇用外國國籍來進行貪腐,在任建明看來原因是多方面的。他認為這壹方面體現了中國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令這些貪官人人自危,選擇到海外“避難”;同時利用外國國籍身份進行貪腐,將更加隱蔽,且可以規避法律的懲罰。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對此表示認同,他向法治周末記者解釋稱,壹個官員貪腐大量資產,如果放入自己的銀行戶頭中,則不明資產會很容易被查出,如果他把家人全部送到國外並讓她們取得外國國籍,則該官員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明資產轉移到他們的國外戶口。
還有些官員讓家人在國外註冊公司,將國內的大量資產轉移到國外的公司,這些資產將更難被追查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