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陷是什麽原因造成的
地陷是什麽原因自然原因自然因素包括構造下沈、地震、火山活動、氣候變化、地應力變化及土體自然固結等。
人為原因1、開發利用地下流體資源:由於抽取地下水,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產生了地面沈降。20世紀20年代,我國上海、天津在市區集中開采地下水的地區發生地面沈降。華北平原地下水降落漏鬥和地面沈降已經引起廣泛關註。
2、巖溶塌陷:中國是世界上巖溶最多的國家之壹。隨著巖溶地區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巖溶區土地資源、水資源和礦產資源開發不斷增強,由此引發的巖溶塌陷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巖溶地區主要地質災害問題。
3、開采固體礦產:礦山塌陷多分布在礦山的采空區,以采煤塌陷最為突出。中國有約20個省區發生采空塌陷,以黑龍江、山西、安徽、山東、河南等省最為嚴重。
4、工程環境效應:密集高層建築群等工程環境效應是近年來新的沈降制約因素,在地區城市化進程中不斷顯露,在部分地區的大規模城市改造建設中地面沈降效應明顯。
地陷高發地1、巖溶地面塌陷高發地:巖溶塌陷主要集中在揚子地臺和華北地臺的碳酸鹽巖分布區,可分為南、北巖溶塌陷高發區。
2、礦山采空區地面塌陷高發地:我國采礦業造成的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全國20個省區市,塌陷點總數達17138個,占全國各種類型地面塌陷總點數44.4%,其中湖南省為12549個,再其次為內蒙古自治區2800個,再其次分別為山西、黑龍江、安徽、河南等省。
地陷產生的影響及危害1、毀壞建築物和生產設施;
2、不利於建設事業和資源開發。發生地面沈降的地區屬於地層不穩定的地帶,在進行城市建設和資源開發時,需要更多的建設投資,而且生產能力也受到限制;
3、造成海水倒灌。地面沈降區多出現在沿海地帶。地面沈降到接近海面時,會發生海水倒灌,使土壤和地下水鹽堿化。對地面沈降的預防主要是針對地面沈降的不同原因而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
國內地面沈降較為嚴重的城市1、上海市:從1921年發現地面下沈開始,到1965年止,最大的累計沈降量已達2.63米,影響範圍達400平方公裏。有關部門采取了綜合治理措施後,市區地面沈降已基本上得到控制。從1966—1987年22年間。累計沈降量36.7毫米,年平均沈降量為1.7毫米。
2、天津市:從1959-1982年間最大累計沈降量為2.15米。1982年測得市區的平均沈降速率為94毫米。目前,最大累計沈降量已達2.5米,沈降量100毫米以上的範圍已達900平方公裏。
3、北京市:自從70年代以來,北京的地下水位平均每年下降1-2米,最嚴重的地區水位下降可達3—5米。地下水位的持續下降導致了地面沈降。有的地區(如東北部)沈降量590毫米。沈降總面積超過600平方公裏。而北京城區面積僅440平方公裏,所以,沈降範圍已波及到郊區。
4、西安市:地面沈降發現於1959年、1971年後隨著過量開采地下水而逐漸加劇。1972—1983年,最大累計沈降量777毫米,年平均沈降量30—70毫米的沈降中心有5處。1983年後,西安市地面沈降趨於穩定發展,部分地區還有減緩的趨勢。到1988年最大累計沈降量已達1.34米,沈降量100毫米的範圍達200平方公裏。
5、太原市:經1979年、1980年、1982年三次在市區600平方公裏範圍的測量,發現沈降量大於200毫米的面積有254平方公裏,大於1000毫米的沈降區面積達7.1平方公裏。最嚴重的是吳家堡,其次是小店。吳家堡水準點的累計沈降量:1980年是819毫米,1982年是1232毫米,到1987年累計沈降量達1380毫米。
6、滄州市:地面沈降從上世紀70年代至今,滄州大約沈降了2.4米。地面沈降已成為滄州市的主要地質災害之壹其危害最為典型、最為嚴重。滄州地區內有多條重大交通幹線,由於地面沈降也受到嚴重威脅。從滄州市地面沈降中心穿過的京滬鐵路,由於地面沈降碎石路基壹再加高,在地面沈降中心附近鐵軌下的墊石比原墊石層加厚了500毫米,不僅增加了維護成本而且影響鐵路運行安全。京滬高速鐵路也面臨新的考驗。
7、深圳:5年37次地陷,據深圳新聞網深圳論壇發布的《深圳市2001年以來地面塌陷事故地圖》,深圳自2001年以來***發生39次路面坍塌事故。
地陷怎麽自救1、通常路面塌陷有突發性,行人在遇到時要雙手抱頭,雙臂護臉,下蹲抱團,臉藏雙膝之間,為自已保留最大限度的呼吸空間;
2、保持鎮定,小心地移動身體,以防更大的殘骸砸到自己身上;
3、護住口鼻以防粉塵汙染;
4、塌陷後,尚可脫身時要迅速逃離,需要時要大聲呼救。不可脫身時,要保存體力,適時呼救,等待救援。也可求助路人,如有信號要迅速撥打電話報警,也可利用身邊的水管、煤氣管道等制造聲響進行求救;
5、若汽車落入塌陷區內,待汽車靜止後迅速解開安全帶,破窗逃離,尋找跳生路線。若被埋,不要驚慌,趕快利用通訊手段進行呼救,不要強行自救,保存體力等待救援。
如何預防地陷有多方面內容,首先,為避免或減少地面塌陷災害,必須十分重視城市和建設場地的地質環境,查明建設區地面塌陷的危險程度和形成條件,對地面塌陷進行預測,把重要工程設施盡可能布沒在塌陷危險性小的安全地帶;對於那些必須建築在地面塌陷區內的工程設施,則應根據具體情況,在設計和施工中采取鉆孔灌漿、旋噴加固等必要的防塌措施。除上述預防途徑外,在地面塌陷危險區進行抽水、排水、蓄水、爆破等活動時,要采用適當方法,防止誘發地面塌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