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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禁止生產殯葬用品是怎麽回事?

是政府行為。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有關事宜的通告 》

為了革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祭祀,凈化城市環境,建設美麗城區,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殯葬管理條例》《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現就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經營和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壹、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百元至壹千元罰款。

二、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紮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三、禁止在城鎮街道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違反上述規定,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會同公安派出所予以制止;拋撒紙錢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處以五十元以上壹百元以下罰款。

四、從事喪葬用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審批範圍生產、經營。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均有權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45。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擴展資料:

執行措施: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各基層單位將對轄區內重要街路、交叉路口、批發網點等區域,特別是對大發市場、通江街、南極市場、南平街、天恒大街、學府路、哈平路、樂園街口、世茂大道、祥安大街以及通往轄區殯儀館等道路,加大巡視檢查頻次,對檢查中發現的第壹次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經營業戶,進行教育勸導,宣傳法律法規,責其整改。

對轄區內所有區域和路段檢查中發現第二次存在占道、店外經營冥紙冥幣等違法違規問題的經營業戶,壹律收繳沒收其違法違規物品並依法處罰。對固定商家店外經營違法行為依法清理取締和查處的同時,聯合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查處固定商家店內經營違法行為。

人民網-哈爾濱市禁止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