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是如何選舉產生的啊
自從1059年,樞機團就已開始作為惟壹的個體參與選舉教宗。早先,神職人員以及羅馬人民是都有權參與的,更早的時代,世俗社會可以決定選擇誰作為天主教教會的主教。教宗可以對選舉規程做出規定;他們可以決定選舉人組成,如果願意也可以替換掉整個樞機團成員。但教宗是不允許直接指定他們的繼承人的。
選舉新教宗的1996條規則的大致過程
超過100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樞機們在教宗過逝兩周內要到梵蒂岡開會。壹般在他們商議很多天後,這組選舉人中的壹位主教將成為新教宗。新教宗是經由封閉選票民主選舉產生(即所謂的三分之二多數+1票)。如果在30次投票之後沒有主教得到三分之二多數,那麽絕對多數當選。
歷史
選舉新教宗的程序已經持續了兩千年了. 類似近代的系統是在1274年第二次裏昂大公會議後確立的.
選舉人
最早的主教們似乎是由他們社團的創建者選擇出的. 後來, 無論如何, 該方法在羅馬和其他地方被以本地教區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以及附近教區的主教選舉所取代. 真正的選舉人是神職人員, 但當時他們並不投票, 而是根據公眾輿論和大眾擁護程度來選教宗(主教監督整個過程). 參選人會被提交在人民前以獲得官方批準; 羅馬人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決定. 選舉過程透明度的缺乏經常導致教宗競爭或偽教宗的產生.
769年在舉行的拉特蘭宮宗教大會理論上廢止了羅馬人民的投票權, 到862年, 在羅馬的壹次宗教大會恢復了羅馬貴族的選舉權. 1059年規則又發生了改變, 教宗尼各老二世下詔宣布由樞機選舉新教宗, 樞機們在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同意後才能行使職權. 最高的樞機們 樞機主教會在召集樞機司鐸和樞機助祭真正選舉前進行第壹次會議並討論候選人. 在1139年舉行的拉特蘭宮宗教大會取消了要求獲得低級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贊同的要求.
13世紀主教團降到只有7人, 直到1587年, 教宗西斯都五世限制了樞機主教團為70人(6名樞機主教, 50名樞機司鐸以及14名樞機助祭). 但從教宗若望二十三世來並未執行此限. 1970年, 教宗保祿六世下詔規定超過80歲的樞機不能進行投票並且增加了樞機團的人數上限為120人. 但即使是這個限制也被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超越. 117個教堂現在***有183名樞機年齡在80歲以下, 他們也因此擁有選舉權.
接受和宣布
教宗的助手和三名選出的樞機主教必須損毀教宗的'所羅門之戒'和他的鉛圖章,以確保任何人都不能使用它們。
80歲以下的120名樞機主教有資格投票。他們需要至少三分之二和外加壹票的票數通過新的教皇的當選。
最後,當壹名官員用壹種特殊的化學燃料燃燒選票,從而使壹股白色煙霧從教堂的煙囪冒出的時候,全世界就會知道梵蒂岡產生了壹位新的教皇。如果梵蒂岡的官員使用其它的化學燃料制造黑色煙霧,則表明表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