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3篇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1
為了使保安人員衣裝整齊、精神抖擻,既向眾人展示大辰保安隊員的精神風貌,同時也促進保安隊員增強責任意識,謹記工作職責,規範自身行為,特為保安隊員配備上崗服裝,並就上崗服裝的穿戴作如下規定:
壹、公司為六名保安隊員提供上崗服裝各壹套:春秋裝壹套、長袖裝兩件、長褲兩條、領帶壹條、大沿帽壹頂、帽徽壹個、胸章壹個、肩章壹付、臂章壹個。
二、保安隊員必須愛護自己的服裝,穿戴規範,做到經常清洗,以很好的樹立公司和小區形象。
三、保安隊員必須保證此服裝只作上崗服,不得隨心所欲,不得隨意損壞,更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直至追究責任。
四、保安隊員不得穿此服裝招搖過市,不得穿此服裝去酒吧、網吧、公園、超市等娛樂場所或商業網點,更不得穿此服裝打架鬥毆、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壹切後果自付。
五、保安隊員如人為造成服裝、帽子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六、保安員不得擅自更改服裝的款式,破壞服裝的統壹性,影響保安隊整體形象。
七、如保安隊員因違反公司規定的保安守則被公司解聘,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
八、如保安人員自動辭職,配備上崗服裝未滿壹年者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壹年但未滿兩年者公司將扣回壹半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兩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裝款。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2
第壹條 為了規範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 職責
壹、 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 物業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 保安執勤時的著裝標準: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汙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壹著裝。
第五條 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 、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 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誌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 保安辭、 離職 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誌物,並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 離職時服裝折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折算:壹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壹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壹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壹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後每增
加壹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壹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壹年免服裝折舊費。
第十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後,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3
第壹條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頂。
2.黑色皮鞋自備。
第二條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1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損壞無法正常使用,需照價賠償,由公司統壹購買。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服裝的制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1.保安人員的著裝由行政部根據公司的要求,統壹定款制作,並造冊登記。
2.保安人員服裝制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為制作標準。
第四條保安人員服裝的使用及費用
1.保安人員上崗,務必統壹按規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違者每次罰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標準領取,工作滿1年的全免費;工作未滿1年的,公司按出廠價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費,
3.新進保安人員自上崗第11天開始,務必穿保安服,違者按罰款5-10元/次處罰。
4.穿保安服時,除上衣第壹粒鈕扣外,其余鈕扣務必扣好,保安服必須整齊幹凈;著便裝必須得體,公***場所不得穿背心短褲。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壹經丟失,要及時申領,新領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費用。
6.申領辦法:本人寫清姓名、工號、型號、由行政部簽認後,到倉庫領取,倉庫員同行政部核對,扣除費用。
7.不得將保安服轉借他人。將保安服轉借非本廠人員企圖混入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8.穿著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從事不正當或非法行為、破壞公司名譽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