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市需要辦什麽手續
開店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選擇經營場地,經過租賃登記或者取得房產證,攜帶房產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等重要證件到工商所辦理營業執照。
2、工商所工作人員審核後對於符合條件的予以及時辦理並登記,完成營業執照辦理並領取後,申請公章審批和刻章。
需要的證件有營業執照;相應許可證件等。
開店需要哪些步驟
第壹步:選擇經營場地(需有房產證及進行租賃合同登記)租賃管理費、印花稅(業主出),場地需有房產證或經租賃所登記的租賃合同書。
第二步:辦理營業執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辦理營業登記。辦理營業執照時,需帶場所證明(租賃合同或房產證)、身份證。
第三步:最好辦理消防批復。
第四步:營業執照領取後辦理
1、公章審批、刻章
2、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3、辦理地稅登記
5、辦理國稅登記
6、辦理社保手續(社保金包括單位繳和個人繳)
綜上所述,開店壹般都是指個體工商戶,如果經營範圍中只是壹般經營項目,直接辦理營業執照即可,如果是許可經營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書;
申請人資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證明;
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相關文件;
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或者合夥企業合夥協議;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場主體類型分別制定登記材料清單和文書格式樣本,通過政府網站、登記機關服務窗口等向社會公開。
登記機關能夠通過政務信息***享平臺獲取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