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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股發行與2015有何不同

11月6日,證監會發布消息,於今年7月4日暫停的IPO即將重啟。而與此同時,IPO改革也悄然開啟。包括取消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取消小盤股發行詢價環節、調整部分發行條件為信息披露、建立攤薄即期回報補償機制、建立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等壹系列具體改革舉措,讓投資者對於新股的前景充滿期待。

而近日,IPO發行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出爐,上述部分IPO改革措施已在其中有所反映。可見,本次IPO細則的修訂無疑將成為IPO改革邁出的強有力的第壹步。

未來,上述新規將不斷完善並最終落地,這對於新股打新規則將產生巨大的改變。新規下,有哪些驚喜正在等待著投資者,又有哪些風險需要註意?未來的新股申購,如何提高中簽率,又如何選擇良好的賣出時機,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收益呢?

IPO重啟市場基本恢復常態

11月6日,證監會發布消息,將重啟IPO。與此同時,壹系列改革措施也相繼提出。具體來看,證監會推出了取消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取消小盤股發行詢價環節、調整部分發行條件為信息披露、建立攤薄即期回報補償機制、建立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等多項具體改革舉措。

資料顯示,今年7月4日,證監會宣布,因股票市場出現異常波動,已經啟動新股發行程序的28家公司暫緩發行。IPO的暫停,讓不少投資者、基金經理都有,但也為證監會爭得了時間,借此肅清了擾亂市場、老鼠倉和進行內部交易等違規現象,讓股市逐漸回歸平穩。

專業人士指出,IPO重啟提上日程表明目前A股交易基本恢復常態,步入正軌,危機模式結束。同時,改革的步伐並沒有因為市場的劇烈波動而停止,重啟IPO並進壹步完善新股發行機制改革,表明資本市場的改革在繼續,步伐堅定且方向正確。

對於本次IPO重啟對於市場的影響,銀河證券研究員指出,A股歷史上前後***九次暫停IPO,第九次目前仍未結束。單純就走勢看,前八次IPO重啟後,大盤上漲與下跌次數並無明顯偏向。若就趨勢是否改變看,中期觀察IPO重啟後大盤均延續了此前的走向,即新股發行並未對市場的中期趨勢產生根本性影響。因此,從歷史經驗來看,新股發行對市場的影響更傾向於是壹個短期波動,而不會改變市場的中期趨勢。

IPO細則征求意見開啟改革第壹步

目前,IPO重啟後首批新股的“打新”還是得按照“老規矩”來辦,但IPO改革的逐步推進仍然成為了萬眾矚目的焦點。

日前,滬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修訂並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的征求意見稿,並要求各機構在11月27日前進行反饋。值得註意的是,上述相關IPO改革措施在這壹征求意見稿中已有所反映。可見,本次IPO網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的修訂無疑將成為IPO改革邁出的強有力的第壹步。

先申購再繳款,老規則重啟意圖為何?

本次IPO新規細則中指出,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後再履行資金交收義務。

對於網下投資者,在交易所詢價系統內申報價格和認購數量時,也可以沒有資金,直到認定申購為有效申購、且獲配後再根據獲配量來按時繳納資金即可。

對於投資者“打新”成功,但沒能足額和及時繳款的情形,征求意見稿規定,認購者在T+3日下午4點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則會被視為無效申購。對此,該部分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而對於網下無效認購部分,同樣采取獲配份額由主承銷商包銷的處理方式。

值得註意的是,在2014年修訂以前,IPO的新股申購也是使用的這種先申購再繳款的規則。

根據現行新股發行制度,投資者申購新股時須全額預繳申購資金。在新股申購十分踴躍的情況下,巨額打新資金被凍結,在發行新股的同時對於A股二級市場的表現也多少帶來了壹定的沖擊。

有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發行時,凍結資金峰值最高為5.69萬億元,而如果取消預繳款,則投資者僅需繳納申購資金414億元。

有專業人士指出,取消預繳款可大幅減少新股發行中投資者需要動用的資金數量,而因為打新造成的市場流動性暫時下滑的現象也將有效被緩解。

而對於“中簽後補繳款“的現象,所謂的“黑名單”制度也重出江湖。證監會將建立網上投資者申購約束機制,規定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允許參與新股申購。

小盤股公開發行取消詢價環節

本次IPO改革中的另壹個令人關註的焦點,便是小盤股取消發行詢價環節。證監會發言人鄧舸曾表示,公開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主承銷商協商定價,簡化程序,提高發行效率,降低中小企業發行成本。市場認為,小盤股公開發行取消詢價或是向註冊制過度的重要信號。

不過,在本次推出的征求意見稿中,並沒有將這壹改革舉措納入,而僅是添加了“對於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發行人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不再安排網下發行”的說明。

我們註意到,在小盤股取消詢價環節的改革舉措提出後,也引發了市場上不小的爭論。有專業人士表示,這壹舉措將“簡化了小盤股的定價程序,提高了小盤股的發行效率,降低了中小企業的發行成本,有利於中小企業上市發展,增加市場小盤股的供給。”但也有人指出,該舉措意味著23倍市盈率的定價上限可能被突破,小盤股IPO的估值將由市場來決定,其低估值的程度可能大幅減弱,最直接的標誌就是新股有破發風險。

對此,相關監管部門也表示,小盤股取消限價,也應該是以低價發行為前提。

中介機構監管進壹步明確化

IPO五大改革措施中明確規定,將強化中介機構監管,落實中介機構責任。而在本次IPO細則征求意見稿中,也明顯對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在發行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情況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說明。

征求意見稿規定,證券公司因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的,由證券公司承擔相關責任。結算參與人違反細則相關規定的,可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參與機構自律管理措施實施細則》等規定,采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

值得註意的是,這些規定系在2014年IPO實施細則修訂版基礎上新增的內容,對於中介機構的違規行為處置提供了明確依據。未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相關規則有望進壹步明晰化,而新股發行也或將得意進壹步的規範。

新規下打新有驚喜也有風險

有消息指出,IPO的新規預計將在2016年開始實施。這也意味著,從明年開始,投資者打新將使用新的規則。

可以看到,本次IPO改革中對於投資者影響最直接的當屬繳款制度的變化。先申購再繳款的新制度下,投資者不用再為了參與打新而賣出老股,而可以等到中簽結果出來後再進行操作。此外,以前打新動輒凍結上萬億、幾十萬億資金不再,由於新股發行造成的二級市場抽血效應將成為歷史,這無疑也是投資者的福音。

然而,驚喜紛呈的同時,新的制度也讓不少投資者憂慮。因為不用預先繳款,打新隊伍將明顯壯大。隨著“全民打新時代”的來臨,僧多粥少的局面或將出現,中簽率也會進壹步降低。中金公司研究部估算,新規實施後,網上中簽率中值可能在0.01~0.02%左右,而網下獲配比例約在0.01%左右。

在此情況下,新股的選擇顯得更為重要。專業人士指出,當出現兩只以上新股同時上網發行時,應優先考慮冷門股,中簽的機會可能更高些。此外,投資者可集中資金出擊壹只新股如果同時發行3只新股,就應該選準壹只全倉進行申購,以提高中簽率。選擇合理下單時間。最好選擇中間時間段來申購,也是提高中簽率的有效手段。

此外,細則中規定,款項必須在中簽結果公布當天繳清。因此,投資者應謹記中簽結果公布當天要查看股票賬戶,如果中簽了下午四點要保證有足夠的認購資金,以免被視為放棄認購,錯過了中簽新股的機會。特別是在打新規則變化的初期,投資者更需要對新的申購流程進行充分的了解和準備。

同時,中金公司分析師指出,新規對於網上投資者總體來說是利好的。而對於網下投資者卻逐漸式微。壹方面新規下至少1/4左右的公司將采取定價方式發行新股,這些新股發行網下投資者無法參與;另壹方面靠規模拼份額的時代隨著繳款模式的改變或將徹底終結,網下投資者較為適宜的投資策略是“化整為零”,將此前動輒百億的打新基金拆分成多支小規模基金產品參與打新。

此外,新股的賣點也是取得高收益率的重要因素。專業人士指出,新規下,壹些質地較好的股票,機構當日搶到足夠籌碼的可能性降低,上市後幾個交易日的走勢可能成為觀察有無機構大舉介入的時機。因此中了簽的中小投資者,應該改變以往那種中簽後上市第壹天就拋出的習慣,對於質地和走勢較好的新股,可多觀察幾天尋機出手。

對巨額打新資金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改為確定配售數量後再進行繳款。

對於網下投資者,也可在申購為有效申購、且獲配了再根據獲配量來按時繳納資金即可。 申購日,投資者需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以及申購數量足額繳納申購款。

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報價投資者應於網上申購日進行繳款。

T+1日公布中簽率,T+2日公布中簽結果 T+2日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T+3日公布中簽結果。

細則指出,對於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發行人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不再安排網下發行 未對直接定價方式進行說明。

參與創業板新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有關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對不符合相關要求但參與新股申購的,證券公司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未明確說明參與創業板申購投資者要求。

細則明確規定,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的,由證券公司承擔相關責任;

結算參與人違反本細則的,可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參與機構自律管理措施實施細則》等規定,采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

證券公司違反本細則規定的,將按照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視情況采取自律監管或紀律處分措施。

未對中介機構違規處理進行明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