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宋江為何隨弟宋慶出逃?
例如,史記刺客列傳年的聶政被給予大量的黃金去做某事,但他沒有答應。為什麽?那就是,就算金子能找到十個人來照顧他的母親,也代替不了他,因為孝順是他的事,別人代替不了。當他的母親去世時,聶政馬上就做了。在他看來,孝心已經盡了,是時候盡自己的全力了。
宋太公這邊只有宋江兩個兄弟,他們壹起出逃誰會孝順父親?如果不努力把弟弟留給父親,宋江還是個孝順的黑三郎嗎?臨行前,宋江向父親說清楚了今後如何處理官司,可見他的思路非常清晰,壹刻也沒有把宋慶帶走。那麽,宋江為什麽要帶走宋慶呢?
這是避免訴訟的需要。
宋江兄弟只有兩個,也就是說,宋太公只有兩個兒子。宋江不是三郎嗎?老大和老二是誰?有兩種可能:壹種是大兒子和二兒子還沒到結婚年齡就已經去世了,三兒子宋江實際上是大兒子;另壹個是宋太公有兄弟和弟弟。他們的兒子比宋江大,宋江在這些兄弟中排行第三,其實是他的大兒子。
比如宋江和宋慶兄弟,每輩子都有壹個兒子,宋太公還活著,所以這兩個孩子在這個大家庭裏分別是老大和老二,實際上在各自父親的名下都是老大。這種情況在阮的三兄弟身上也有體現,他們分別排在第二、第五、第七位,卻坦承是壹母所生。直到今天,這種排列方式依然存在。這恰恰說明宋太公面前只有兩個兒子。
宋江和宋慶逃走了。表面上看,宋江在官司中被調查。宋慶可以問路,並出現在酒店聯系,但事實上宋慶沒有工作。壹路上,宋楚瑜只說了壹句話,就是建議哥哥先去找柴進。就是這樣壹個建議,宋江和朱童事先說了,宋江說了,他也是這麽想的。
因為案件剛開始政府追得很緊,兩兄弟不敢走大路,住大店。也就是說,宋江是不會離開貼逮捕他們的通告的地方的,所以書上說他們是“吃壹碗睡壹張死人的床”。這樣,宋慶沒有任何影響,但它確實增加了壹筆旅行費用。
那麽,宋江為什麽要和宋慶壹起逃跑呢?其實這是訴訟的需要。按照古代辦案程序,宋江不得不這麽做。宋慶和宋江壹起逃跑,有利於避免官司。因為我們不知道真兇逃到哪裏去了,和兇手有直接關系的人也沒有下落,這有利於案件迅速成為懸案。
蔣殺人案是壹件重大刑事案件,在任何朝代都是“限期破案”的案例。如果這類案件積壓太多,必然會影響壹個官員的政績考核。對於這類案件,破案的標準是抓住罪犯,“繩之以法”。既然抓到罪犯是破案的準則,那麽負責案件的官員就必須抓到他。
如果他壹時抓不住,就會想盡壹切辦法去抓。比如晁蓋這件事,無論是朱仝、雷橫釋放晁蓋,還是晁蓋憑借壹己之力逃脫,都有很多人看到晁蓋逃脫。跟鄰居有什麽關系?不要搶生日班這種事情晁蓋會讓鄰居知道?
但是,這已經成為封建社會的壹種辦案方式。所以朱仝和雷橫抓不到晁蓋,就抓鄰居回去幹活。結果這個鄰居真的很有用,他提供了壹個線索,古典村有壹些客戶!於是,知縣又派了壹個人去抓莊客,但他對此事只字未提。打死他也要招認,有三個阮。
到這時,案情已經明朗,鄆城縣的職責已經完全履行,剩下的就是逮捕晁蓋等人了。因為抓捕任務在州內,不知情的“鄰居”帶著宋江的考慮回家了,博學的莊客交給何建帶到了州內。
按照同樣的邏輯和處理習慣,如果宋江不能被俘,宋慶應該被俘。宋江不是出家了嗎?確實如此。但是,鄰居能抓到他,兄弟就不該抓嗎?無論妳在文彬當知縣的時候怎麽為宋江辯護,都有壹個懂法律的張文遠。如果宋慶能大搖大擺出現在調查人員的視線中,就必須去縣政府。在張文遠的監督下,當妳是文彬的時候,妳也必須進行第壹次審判。再繼續下去,這個刑具多多少少還得用。
對於這種事情,宋江當然是“門兒清”。不僅他的父親宋江,也很清楚,所以他說宋慶去了鄰村而不在家。等朱仝和雷橫回到縣裏,這就成了“宋慶從上個月起就沒出過”,也就是說,這個人與殺人無關,也不可能帶。由此我們知道,當這個案子真正進入老積壓,沒有人認真追究的時候,宋慶已經無事可做,宋江讓他提前回家了。
封建社會的法律是“有罪推定”。不管妳用什麽方法,只要找出罪犯就行了。如果妳不能確定壹個案件中的罪犯是誰,妳可以壹個壹個的帶上很多嫌疑人,壹個壹個的拷問。只要妳認罪,案子就結了。姜的案子,本來想做在唐身上,讓他受到懲罰,可是這個唐到死都不認他,他也沒辦法。如果宋慶齡不逃,壹旦進了衙門,就要壹直受罪。所以,宋江會帶上他。